我們在一起了。
可是,這段戀情卻遭到了父母的反對。
他們甚至死都不許我們結婚。
那個時候的我,被保護的太好了,十分任性。
被戀愛衝昏了頭腦的我一心要嫁給他,甚至不惜和父母斷絕關係。
父母還是擔心我的,在臨走前,還分了我一半的家產。
而我,就這樣毫不猶豫的嫁給了他,我的丈夫,顧有錢。
簡陋的婚禮,簡單的婚紗,一切都辦的極為簡單,但是我卻感覺很幸福。
我用了所有的家產給他投資,他也十分有出息,取得了成功。
可是有一,他卻突然給我坦白,他在我之前有一個前女友,初戀女友。
她懷了他的孩子。
那一刻,這樣的消息猶如晴霹靂一樣的在我的頭頂上炸開。
他他會處理好所有的事情,讓我不要擔心。
也就是從那一開始,我變得心神不寧,我變得無法安心,我變得患得患失。
為了他,我放棄了一牽
家人,朋友,未來,心甘情願的做起了他背後的女人。
和父母斷絕關係之後,我身邊沒有了一個親人,就連以前來往的朋友都不再來往。
我一肚子的心事想找人傾訴都找不到。
人啊,總是這樣。
在什麽都沒有的時候,就會死死的拽住麵前出現的唯一一根繩索。
而顧有錢,就是那根繩索。
我知道我什麽都沒有了,我唯一有的隻有他。
我知道,很多人女人不應該眼裏心裏隻有男人一個,應該有親人,朋友,自己的生活,獨立。
但是這些,我都為了他放棄了。
所以我隻有他,我也不能沒有他。
我特意找到了那個女人,我讓她離開。
我我能給她一大筆的錢,可是,她卻渾然不在意。
還信誓旦旦的告訴我,她留下來就是為了顧有錢,為寥到顧有錢輝煌騰達以後把我擠走,成為他的夫人。
我很生氣,我甚至很憤怒。
但是我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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