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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的終身大事你要負責(1/2)

作者:沈尋歡字數:6044更新時間:2019-10-20 17:47:10

    我露出無奈的笑容,“媽,雷家其實對我很好,婆婆這樣也是因為雷霆下落不明。”

    “好什麽好!”老媽有些氣憤,“她有個不成器的二兒子,還有一個天天想傍大款的女兒,他們一家子都指著你來養活,還這麽對你,真是過分!”

    我知道雷家那些人確實有很多缺點。

    可是雷霆不在,我必須要照顧他們,一直到雷霆回來。

    老媽歎息著,“我真是要被你氣死了,你要是有我一半的決絕,早就過上好日子了。”

    我莞爾,“我爸又來騷擾你了?”

    “早晨派人送了禮金,還打電話祝福我,去他娘的,真是惡心。”老媽厭惡的說。

    “媽,注意素質。”我輕輕拍著她的肩膀。

    我媽是真的很不容易。

    當初因為看重外貌才和我爸結婚的,可是沒想到我爸好逸惡勞,遊手好閑,我媽看不慣他懶懶散散的樣子,兩個人經常吵架。

    有時候,我放學回家,就看到家裏狼藉一片,兩個人坐在沙發上互相慪氣,臉上都掛了彩。

    我的童年確實有陰影,不過他們對我都很好。

    再後來,我媽實在是受不了,在我上高中的時候就和我媽離婚了。

    離婚那天,她對我說,“梓晴,媽最對不起的就是你,給有你一個完整的家。我也想忍忍,可是我發現忍不了,我不能浪費人生,你不要怪我。”

    我並沒有怪她,她確實不容易。

    後來我媽就出國了,我留給我爸撫養。

    也不知道我爸是不是受到了刺激,竟然轉性開始出門工作。

    也可能是因為要養活我,他和他那些酒肉朋友一起開了運輸公司,想不到竟然賺了大錢。

    第二年我們就換了大房子,日子越過越好。

    我爸想追回我媽,可是那時候我媽就認識了薄叔叔。

    為此,我爸一直都覺得非常遺憾。

    或許是因為覺得對不起我媽,他對我更加的好。

    在我二十歲的時候就給我買了房子和車,還給了我一大筆錢,讓我不要出去工作受苦。

    我也沒有坐吃山空,拿著這筆錢投資了開了書店,咖啡館還有餐廳,每年的進項還算是可觀。

    後來我媽回國,那時候我已經大三。

    她為了補償我,也是拿錢來補償,她唯一不滿的就是我和雷霆結婚。

    “你才二十歲,竟然就結婚了,學業都沒完成,你這不是要走我的老路?”當時老媽非常的氣憤。

    我安撫她,她卻不肯原諒我。

    可是沒想到,結婚那天晚上,雷霆就失蹤了。

    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裏,他也沒有留下任何的信息。

    就這樣一恍,五年過去了。

    “媽,開心一點,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我淡淡的笑著。

    老媽長歎一聲,“要我說雷霆不會來,說不定就是在外麵有了人了,他沒什麽錢就想讓你來替他養家。”

    “媽,雷霆沒那麽壞。”我略無語的說。

    “你就等著吧。”老媽站起身來看著不爭氣的我,非常的無奈,她動了動裙擺,準備去婚禮現場。

    我默默地退到一旁,心裏暗想,雷霆一定不會這樣的。

    我跟在老媽的後麵走出更衣室,來到教堂大廳的入口。

    等裏麵準備好,大門緩緩打開,伴隨著音樂,老媽走了進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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