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
顧林深皺眉,沒有女人會不喜歡高跟鞋吧,更何況這雙鞋子款式也不錯,應該是她喜歡的類型。
“喜歡,”唐暮雪當然喜歡了,“但是我不能收,太昂貴了。”
“我昨晚扔了你的鞋,這雙賠給你。”
顧林深解釋了一句。
“我那鞋子才兩千來塊,你這雙太貴了,價格就不對等了,所以你還是拿回去吧。”
唐暮雪堅決不收。
“哦,既然你不喜歡,那就扔掉。”
顧林深語氣淡淡的,仿佛那不過就是個小物件,不值錢的東西。
“我說了不是不喜歡——”
“那就收了。”
某人麵無表情重複道。
所以最後唐暮雪自己也不知道她是怎麽收下這雙鞋子的。
隔天她穿著去上班的時候,出門前顧林深正好下樓,看了她一眼,道:“還不錯。”
當然不錯、國際名牌限量版,能不好麽?
“謝謝。”
她還是保持禮貌的說了一句謝謝,不得不說,她的確是很喜歡這雙鞋子,穿著走路很舒服,一點磨蹭的不適感都沒有。
果然好與壞是有比較的,到底還是貴的鞋子好。
隻是她現在的能力不足以支撐她像過去那樣任性買自己喜歡的東西,現在的她都要斤斤計較了,畢竟日子不像從前。
她也不覺得這樣的日子有什麽不好,她本來就不是喜歡消費奢侈品的人,無論有錢與否,隻要日子過得開心,是自己想要的,那就足夠了。
“我出門,送你。”
顧林深拿起車鑰匙往外走。
唐暮雪也不扭捏,直接跟著他上車,這段時間來,經常是顧林深送她去上班,要麽送到公司樓下,要麽在中途放下她。
中途放下她都是唐暮雪要求的,她擔心影響他的工作,不想把他當司機,顧林深也懶得跟她爭,就順了她。
今天也一樣,唐暮雪照例在前麵路口下車。
顧林深看了看她今天的打扮,抿唇道:“我送你到公司。”
穿得這麽漂亮還去大街上招搖呢,是想吸引別人的目光麽?
顧林深心裏說不出的不爽。
唐暮雪本想說不用,想起早上還有個會議,最後也沒堅持。
唐暮雪一進辦公室就接收到各種各樣的目光,大家都有意無意的看她,眼神還從她腳下掠過,是在看她的鞋子麽?
沒多想,她趕著去開會。
晨會結束,她去了一趟洗手間,剛進隔間,就聽到外麵幾個聲音由遠到近傳來。
“你們看到唐暮雪今天穿的鞋子了嗎?那可是L家的限量版啊,國內隻有五雙,十二萬耶,她一個打工的,居然還買得起!”
“我也就敢在雜誌上看看,也不敢奢望能買。”
“人家好歹是千金名媛,買一雙十幾萬的鞋子是家常便飯吧,她父親是省長,家裏也不缺一雙鞋的錢啊!”
其中有另一個女孩說著,看起來是為唐暮雪抱不平。
“拜托,什麽省長千金名媛的,那都是之前的事情,她家都破產了,哪來的錢買這些啊!我看八成是顧總給她買的!真羨慕她長得好看,當個情人都能收禮物收到手軟了。”
一個女人說道,話裏話外都是慢慢的嫉妒。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