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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泄漏之人(1/3)

作者:月半牆字數:6794更新時間:2018-11-26 06:45:38

    娟娟說的不錯,在這件事情上,雖然手法相同,但是殺人的細節卻是有所區別的,單從這一點上來看,這殺人的人和之前案子的凶手應該不是同一個人。之前通過我的分析得出,之前殺死羅蘭的不是郭國慶,而是郭國慶發展的幫凶。

    現在郭國慶在監獄裏呆著,那麽殺人的自然就不是他。而殺人手法不同,自然也就不是郭國慶的幫凶。那這就說明,還有其餘的人。但這個人是誰呢?到底和郭國慶之間有什麽關係,這一點上,是目前重要的問題。

    而且如果是模仿殺人,那麽就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這個模仿殺人的人,到底是如何知道之前的那個案子的。羅蘭案屍體被發現的時候是傍晚,而在這個傍晚,隻有一名村民看到了羅蘭的屍體,並且報了警。這件案子,除了通知了羅蘭的父母以及學校之外,媒體一概不知,這麽小的傳播範圍,凶手模仿殺人就毫無意義。

    之前也說過,模仿殺人的原因無非也就是這麽兩個。其一,凶手希望用別人的手法來掩蓋自己的身份,換句話說,就是借著發生了手法獨特的命案,來殺死和自己有仇的人,這樣警方在看到這個案子的時候,便會本能的認為這件案子是之前的凶手做的,這樣就不會懷疑在他的身上。

    如果是這種心理,那麽從目前的情況看,凶手是一定不知道其實主犯郭國慶已經落網,而從犯那個時刻根本沒有時間作案。那麽這個凶手就應該不是郭國慶的第二名幫凶,如果是幫凶的話,郭國慶一定為他安排好了一切,而不會出現這種時間上的誤差。

    我們繼續分析第二種情況,凶手殺人是為了表達自己對“前輩”的尊敬。被譽為“美國最危險的殺人犯”查爾斯曼森利用邪教組織殺死了很多人,其中甚至是有著名導演的妻子。在嬉皮士運動為潮流的那個年代,憂鬱陰暗似乎是當時的代名詞,他利用音樂和演講,建立了一個“曼森家族”。

    具體的過程暫且不談,網絡上能搜到很詳盡的信息。總之在殺害了很多人之後,他被捕入獄。但是直到今天,這個曼森案子的餘波仍然沒有散去,仍舊有不少的人為其建立了門戶網站,不少的人模仿他殺人的手法繼續殺人。

    而如果我們的凶手是出於這種想法的話,那也有幾個疑點。曼森是成立了一個組織的人,麾下門徒眾多,利用邪教來對人進行洗腦,影響力很強。甚至在2013年的時候,他還和仰慕她的年輕女子在監獄中結婚。

    可郭國慶沒有曼森這麽大的魅力,他有幾個幫凶是可能的。但是如果說他能影響到讓人模仿作案來表達自己的敬意的話,郭國慶還做不到這一點。那問題就又出現了,這個殺人犯到底是處於一種什麽目的來模仿殺人的呢?

    這應該是這個鄭雲雲案中最應該解決的一個點,那就是凶手的殺人動機。不過從凶手不專業的程度來看,凶手殺人的時候雖然是帶著手套,但是卻將鄭雲雲的腳踏車帶走了,手法實在不專業,應該是個新人。

    但無論是哪兩種的情況,有一點是必須要調查清楚的。那就是這件事情和郭國慶到底能不能扯上關係。如果能扯上關係,我們必須要立案調查,可如果不是的話,如果我們過分將注意力集中在這一點上的話,就會分散警力。而我最擔心的一點是,這如果是郭國慶的障眼法,他就是要故意搞出一些事情來,分散我們的警力,從而他才能夠去做一些我們看不到的事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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