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朝廷所掌控的勢力範圍內,先行實行新法,至於王慶和方臘那裏,等到打下來以後再推行新法吧。
武明的新法除了田產一刀切法以外,還有婚育法,在新的婚育法裏強行規定:女子滿十六歲方可成婚。
另外在父母包辦婚姻的基礎之下試行自由戀愛法,男女雙方若是情投意合,雙方父母不得反對。
此法一出,天下嘩然,年輕的男女都說武明是愛情的救世主,自由戀愛的先行者。
而那些腐儒和衛道士們則說武明是:嘩眾取寵,有辱斯文。不過他們也隻是敢在背地裏偷偷的說說。
而不敢當麵去怒懟武明,沒辦法,那些朝廷的言官的悲慘下場還在那裏擺著呢。
誰敢再跳出來和武明叫囂,過去官員犯事,最多也就是流放三千裏,可是那些言官們呢。
直接就被流放到海外去了,這有生之年還能不能回歸故土都很難說了。
婚育法除了支持青年那女自由戀愛以外,還鼓勵大宋朝的百姓多多生育子女。武明在新法中明確寫明:
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樣,關鍵是你們要多生,但凡家庭生育子女三人以上,就由武明出錢撫養。
生育子女五人以上,每多生一個子女,武明就獎勵紋銀一百兩。很多大臣對武明這個做法嗤之以鼻。
反對武明的人認為,人類又不是豬,怎麽能不停的生育孩子呢。而武明卻有自己的想法:
海外還有那麽多的無主土地,這些土地閑置著那是多麽的可惜,大宋國目前國民經過統計有四億左右。
雖然看著數量挺多的,但是不夠分啊,這一代不夠分,那就等第二代,第三代。
武明堅信,隻要讓百姓們放開了生養孩子的話,最多也就隻需要四代,那些海外的無主土地。
都能全部駐紮上大宋國的子民,從此變成大宋國的領土。
這些是關於民生方麵的變法,至於軍事上也有變動,武明認為朝廷養著那些絲毫不會打仗的廂軍。
一點用處都沒有,養著他們不但浪費糧食,還浪費了大量的生產勞動力。這些廂軍一點戰鬥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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