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底下的姑娘,除了幾個大學生之外,還有三個打工妹是不出台的,剩下的三個老員工還有幾個有孩子的女人是自願出台的。
不出台的錢少,陪一晚上的酒,也就三四百的小費,碰上個大方的,最多不過五六百。
一個月下來,不一定天天都有台上,還得除去來月事的日子,也掙不了好多錢。
可出台就不一樣了,除了陪酒的小費之外,出台也分兩種。
一種是不過夜,也就是俗稱的快餐。
一種是過夜,姑娘們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跟著客人出去?
不過夜的也就七八百,可出去過夜的卻要直接翻一番。
一般姑娘們不過夜的時候隻給客人來一發,要想再來的話,姑娘們便會要求客人包夜。
這一個月下來就算隻出十天台,再加上平時陪酒拿的小費,小兩萬那是扛扛的。
隻不過我個人向來覺得這種錢賺的不光彩,而且風險也大,每年在我們場子裏麵出事的姑娘也不少,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我記得最近的一個,也許晚上被客人帶出去包夜的時候,直接被三個男人輪番給幹死了。
那姑娘來這裏不久,算得上是個新人,又不會周旋,年紀輕輕的便丟了性命。
不過這種事情時有發生,見多了也就見怪不怪,老板也隻是賠了一筆錢,息事寧人,可那姑娘卻再也回不去了。
可是我之所以不願意出台,並不僅僅因為隻是這個原因。
在我的心裏,我認為愛情是純潔的,是神聖的,身體受之於父母,這樣隨意的糟蹋,將來是會遭報應的。
其實,做這行的女人,最後的下場都很慘,真正能從良的少之又少。
至於原因,還是以後再慢慢細說吧。
我從臆想當中回過神來,敲了敲包間的房門,領著姑娘們進去了。
李老板幫我訂的四個包間一圈走下來,到最後卻還剩了四五個姑娘沒有被點上。
於是我便帶著她們去了散包。
一般除了我們自己訂的包間之外,散包的包間是我們場子裏麵所有的經理麵全部都共享的。
也這是說自己手上如果有姑娘沒被點上的話,都可以去散包裏麵轉一圈,有人要那就直接上,沒有人要,那就隻能晾著。
我今天的運氣還可以,轉了一圈下來,所有的姑娘都點出去了。
這明天我能收到的姑娘們給的出台費就有一千多塊,這可比以前陪酒賺得多多了。
我心情大好,在幾個包間輪番敬了幾杯酒,將客人們哄得開開心心的,喝的有點多了,便起身準備去休息室休息一下。
可我剛出包房,就看到我手底下的姑娘丹丹正站在走廊裏麵,慌裏慌張的四處張望著。
見到我出來,紅著眼圈,小跑著到我跟前,嗚咽著跟我求救,“薑姐,你幫幫忙吧,我那同學要被他們給弄走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