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時很快就會成為忘年交,是過命的朋友。
林翰猶豫了片刻,仿佛下定了決心,對歐陽破天道:“他腰間別著一個酒葫蘆,蒜紅的鼻子,三角眼,個頭不高。口頭禪兒是,我信你個娘。還喜歡唱一首讓人聽不懂的歌詞。很難聽,但聽習慣了,又讓人有些依賴。”
“我信你個娘,哈哈哈,我倒是誰,原來是洪太虛那個老道。”歐陽破天臉上的冷漠頃刻化成了虛無,忍不住露出笑容的打量林翰,道:“難怪他不肯讓你對我講出他的姓名,偏偏有事又讓你來找我。此人是我至交,但性格孤僻,從來不想欠我人情。罷了,你倒是和我說說,你要身份珠做什麽。”
林翰心中鬆了一口氣,太虛道人是歐陽破天的知己之一,不過此人行蹤漂浮不定,想要見他一麵,十分艱難。
太虛道人性格古怪,時而扮作大俠,時而辦成老道,時而辦成乞丐,遊走紅塵之中。
但始終不變的是他腰上的酒葫蘆和蒜紅鼻,以及一句經典的口頭禪兒和一首讓人永遠聽不清什麽歌詞的難聽歌。
林翰並不客氣的道:“我要用身份珠參加郡王府的招親大會,大概會用一個月的時間。所以,我需要十顆身份珠。五行靈珠與五靈神珠,有多少要多少。”
歐陽破天點點頭,一摸儲物袋,從其中拿出一枚玉簡,輕輕一送,便推到了林翰眼前。
“這是血誓契約,關於買賣身份珠的契約,簽了它,我自會給你十顆身份珠。不過,你要記住,隻此一次,以後若有困難,不必再來找我。”歐陽破天肅然的盯著林翰道:“而且我也從來沒有見過你。”
林翰知道,歐陽破天還是不信任他。
設身處地的想一想,這是可以理解的。
神念一掃玉簡中的血誓契約,一個個血紅色的文字,足有上萬字,每一個字都是用精血刻化到玉簡內的。
血契中的每一句話,都條理縝密。
但總體而言涉及的內容無非就是身份珠一事從未發生過任何買賣。
若違背,契約內容,將會氣血逆轉而死。
血誓契約中,方方麵麵都考慮到了,沒有一絲的漏洞。
林翰毫不猶豫的便滴入了自己的精血,簽下了名字。
頓時間,血誓契約飛入到歐陽破天的手中,隻要林翰違反契約,他隻需要捏碎玉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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