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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冤假錯案(1/2)

作者:夏日的微風字數:5748更新時間:2019-10-23 05:49:30

    那個年代的家屬是沒有拒絕或者抗議權利的,政府讓你收屍就是天大恩惠了,用你家罪大惡極的人的器官,那時給他贖罪的機會,你還敢拒絕?

    甚至在槍決之前,死囚家屬還會收到一份子彈收費單,要家屬交納子彈錢,否則不允許收屍,時隔多年,子彈收幾塊錢一發也忘了,王真人也記不起來。

    不過我想象不出來,當年的那些家屬是懷著什麽樣的心情交的這筆錢,總之王真人說的這些事,我相信是真實存在的,他談起後,我們這些90後,都覺得唏噓不已。

    聽王真人說,當年他爺爺還親眼看到過剝皮,那場麵太血腥了,都形容不出來,總之讓人看了飯都吃不下。

    那時候,醫院要什麽器官,植皮植骨的,事先和公安局打個招呼,都是從刑場弄來的。那時不光是英雄,醫院的普通患者也可以接受這些器官“捐獻”,一個被狗咬掉耳朵的鄉下小男孩也曾受益過。當然,那時的醫學院也從不缺人體標本,也沒人簽無償捐助書。

    要知道我們90後的孩子,哪裏聽說過這些事,文革時期對他們來說很是遙遠。

    今個聽王真人這麽一說,那些發生的事,就好像一幕幕在我們眼前浮現一樣,感覺特真實。

    “不瞞你們說,我小時候還親眼見過呢。”

    王真人話匣子一旦被打開,就停不下來了。

    據他所說,公安局的人來執行死刑,就更真實了,因為是他親眼所見,也是生平第一次見到槍斃人。

    王真人說他有一個同學,屬於公安之弟,而他和這個同學關係又特別好,所以知道不少內幕。

    本來刑場地點是保密的,之前不知是誰用什麽辦法探聽到了,那次沒去農村,就選在市郊,大家就提前埋伏到刑場旁邊山坡的樹林裏,王真人親眼看到開槍的就是他同學的老爸,之後他在看見這位同學的老爸,扭扭捏捏的叫了一聲“叔叔”就跑了。

    當時大家還笑他怎麽像個女的,不過隻有王真人自己知道,因為他親眼所見同學的老爸槍斃了人,在他心裏造成了陰影。

    不過換位思考來說,誰又願意殺人,誰又願意平白無故手裏染血呢,做這種事也特別晦氣。

    大家說到打靶場的事,話也多了起來。

    尹浩開口道:“文革時期的事,我也聽說過不少,就我外婆也跟我說過,說是當時一個16歲的孩子,春節前搶了副食店5塊多零錢,還給了售貨員一磚頭,把人家頭打破了,當場被群眾抓住,之後被判死刑,暴力搶劫啊!那個年代不看金額,隻看案件性質。”

    張建也點了點頭,符合道:“還好我們出生在和平年代,就當時的那些判決,現在看起來好荒唐。”

    諸如此類的事,特別多,就之前我和莉莉去了圖書館的檔案室,我也看過不少打靶場的事件,比如說,一個小夥子談戀愛,結果讓女方懷孕了,肚子很大了才被女方家人發覺,女方家人知道後感覺自己女兒丟人了,就算結婚也挽回不了自家麵子,人前抬不起頭來,於是就報案說女兒被那男的**了,女的也真聽爸媽的話,一口咬定自己是被**了,就算全世界都知道真相也沒用,男的不久就被判死刑了,女方家沒想到判得這麽重,當天就去公安局和法院要求撤案,讓人家罵回來了,下午小夥子就給斃了,這是不是也很荒唐。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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