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呢,這個在分家的時候,其實兄弟三個人,因為當時黃有文和黃有章兩個人都算是成人了。
雖然當時他們都沒有混出來,但是至少是成人了。黃有文更是已經結婚,守著老院。
當時黃有文算是倒爺,但是僅限於國內的地方,倒騰一些底細,當然也是承擔了一定的幹係的,被抓了也是要受到一定的處罰的。
混的比一般的家庭要好一點的,但是也是有限。
而老二黃有章則是剛剛的進入建築隊,還是處於學習階段。而當時黃母尚在,三個兒子分家,作為母親的比較偏向兒子一點。
大兒子二兒子,看上去以後都是一個一個目標了。
雖然不一定大富大貴的,但是不管是怎麽樣,也算是有一個自己的營生了。
但是兒子可是沒有什麽營生,整遊手好閑的,這以後怎麽樣辦呢?
分家,這兩個宅基地,在農村三個兄弟分怎麽樣都是不可能分的清楚地。這一點就算是青大老爺,也是不可能隨便的變出來一塊地的。
不管是怎麽樣的,反正在這樣子的一個問題上滿,這時候,黃母決定通過關係用家裏麵的錢購買一套樓房。
那個時候購買樓房,其實還是借用故舊的一個名額買的。在當時根本沒有商品房的法啊。
也是借助了黃家的一個故舊好友的名額,給人家一些好處,然後吧單位分的房子買下來了。
而且還給兒子辦了城市戶口。要知道,在當時,有些工作是有一定的硬性要求,必須是城市戶口才校
比如一些單位廠子裏麵,正式工必須是城市戶口。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那其實也不是不讓你進去,但是是臨時工。
正式工可是享受到非常好的待遇的。但是臨時工,基本上就是沒有任何的福利,而且工資好沒有正式工高。
這個就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了。在那個時代,一個城市戶口,還是比較的吃香的。更何況,在這樣子的一個情況下,黃有飛還有一套樓房。
在黃母看起來,就算是兒子以後混的不怎麽樣,一套樓房在手,娶媳婦什麽的也算是非常的可以了。
在當時,可是認為城裏的樓房是比農村的院子好的多的。
當時的李家村可是郊區的農村,誰家能夠在城市裏麵有那麽的一套樓房的話,那絕對是非常的值得炫耀的事情啊。
因此,有一套樓房,確實是能夠對兒子的以後的生活有一定的保證的。
當時分家的時候,老大要的是老院,一般的情況下,農村的時候,老大也是沒有什麽可以選中的。
這是一定要選中老院子沒有跑的。
老二要的是村子裏麵分的一個宅基地,自己建造的一個院子。
老二黃有章自己就是建築隊的,因此,為自己建造一個房子的話,也算是節省不少了。
但是老三要的樓房,卻是家裏麵的錢,而且老三沒有什麽營生,十七八歲,其實已經成年了。
像是老大黃有文,十七八歲的時候,已經全國跑來跑去的去做倒爺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