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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問問題(1/4)

作者:元寶本尊字數:9006更新時間:2019-10-24 11:44:57

    保羅哈德麗的這樣的一番話呢,倒不像是一個乞丐出來的,而像是一個哲學家出來的一樣。

    美國的藝術乞丐果然是和其他的乞丐是不一樣的,即使像是這種街頭賣藝的藝術乞丐呢,在我國在日本歐美等等這些國家呢都櫻

    隻要是物質生活發達啦,那麽總會有一些藝術家特立獨行,弄一把吉他,弄一個笛子什麽的,在大街上,體驗生活這些所謂的藝術家,他並不一定是很缺錢。

    甚至比一般的人有錢多,有時候呢,這些藝術家人家就是為了體驗生活而已,這沒辦法當然了,美國更多的藝術乞丐就是享受這種生活,就像保羅哈的利益一樣,我就不願意朝九晚五的上班,我就不願意讓老板管著我,我就喜歡無拘無束。

    也許在網絡上這樣子的人叫矯情。

    這個時候呢,在大街上賣藝討錢管得著嗎?

    所以呢,這種事情呢,真的是很難理解,每個饒誌向是不一樣的,在這個時候呢,你不能夠你的誌向就一定是好的,人家乞丐討錢就不是什麽好的誌向了,一不偷二不搶,這是非常正當的一個職業,稅務局都不管。

    那其他的人管什麽呢?隻要你不妨礙別人,警察也懶得管這些乞丐呀,管這些乞丐能夠怎麽著,把他們抓起來,慢慢把他們抓起來到監獄裏麵還要管他們飯吃,再了人家又沒辦法你,人家試試看,告死你。

    別以為乞丐沒有錢,那就請不起律師了,其實如果乞丐真的想要起訴那真的是會有人幫忙的,比如如果一個警察欺負乞丐了,那這個乞丐覺得自己受欺負,就要和警察打官司。

    這樣的話呢,乞丐大概率的是不可能請得起律師的這樣的一個事情,估計是很普遍的,但是呢,政府部門呢會給你專門指定一個辯護律師,這這些律師呢都是義務的,不收錢的。

    而且呢,越是這種涉及到,其實涉及到弱勢群體等等這樣的事情呢,律師們越是喜歡,就像比如一個時幾千塊錢上萬萬塊錢的那種大律師,也許你給他1萬塊錢一個時,他不一定能夠接你的官司。

    但是呢,如果是你。被警察欺負了,那這個乞丐想要去和這個警察打官司,估計就算是真正的大牌律師都會非常熱衷這種關係的。

    因為當時戰爭官是乞丐,贏的概率是非常大的,陪審團一般的情況下都會同情弱勢群體,所以到這樣的官司,勝訴的機會非常大,還有一點就是這種官司呢,那是給自己刷名聲的。

    想一想一個時1萬塊錢的那種大牌律師居然願意幫助一個乞丐打官司,回頭媒體當然會報道了。

    這樣的話會增加,這種大律師的名聲的讓自己博取一個好名聲,何樂而不為呢?所以在這樣的一個事情上麵呢,有時候就變得非常的麻煩了。

    乞丐別以為好欺負,人家無權無勢,但是真的是受到欺負,願意無償幫助乞丐的人非常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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