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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一章 打官司(1/3)

作者:元寶本尊字數:8808更新時間:2020-06-06 18:40:44

    作為梁大鵬本身來講,他是不認可那種起訴警察的事情呢,在他看起來像是警察這種事情呢,肯定有他不對的地方,但是呢,直接投訴就完了,直接去法院起訴的話,這個多少有些不合適。

    因此呢,梁大鵬考慮了一下:“李記者這個事情你我們要直接起訴的話,是不是有一些不合適呀?畢竟我們現在還要在英國倫敦這邊生活一段時間呢。

    如果現在我們直接起訴了警察的話,那麽到最後他給我們穿鞋穿,那我們以後偵破案子怎麽偵破呀?反正呢,我是不甘心就這麽灰溜溜的回去,哪怕不給錢我也決定了,要追查這個案子,肯定要一查到底,你不把那個幕後黑手給抓出來,我是絕對不會罷休的,就算我自己倒貼錢我也要爭這口氣,不吃這個饅頭還爭口氣呢。

    再有呢對待我們簡直是不可饒恕呀。李磊呢,確實毫不猶豫的,就是不起訴為什麽不起訴楊明明就是他們做錯了對不對,這種事情呢,是他們警察在敗壞我們自己的青玉,我們9個人就這麽被他們上了通緝令,那我們丟多大人呀,對不對?這事情要是傳到國內的話,別人怎麽樣看我們呀?

    我告訴你這一次事情呢,如果我們不起訴的話,那就等於我們默認了,也就是警方通緝我們那是活該的,我們一點不反擊那就等於默認了警方的這種態度,所以呢我們必須反擊,而且不能夠等的時間太長了,警察通緝我們本身就是一個錯誤,既然警察辦錯了,我們為什麽不能夠起訴他?

    你不起訴他的話,就被警察會認為軟弱可欺的,還有什麽比這樣的結果更可怕的呢?如果一旦警方認為你是軟弱可欺的話,下一次如果你再犯到他們手上的話,他們會想出來更讓人感覺到不爽的手段呢,來收拾你的軟的起硬的怕不單單是道上的那些兄弟他們做的事情,其實警察也是這樣做的。

    所以第一這個事情我們這樣有道理,我們沒有殺人對不對?

    而且我相信警方手裏麵也不會有任何的證據,本身我們就沒有殺人,至少不敢保證我們三個人沒有殺人,所以呢,這沒有的事情他們硬是安到我們身上,那我肯定是不和他們上班,就要這事,毀壞我的名譽,一個饒名義那是無價的,你知道嗎?如果被他壞掉的話,以後別人怎麽看我呀。

    所以這個事情必須起訴,而且要迅速的起訴。孫子呢,跟著就好奇的問李記者,那你我要是我們起訴的話,我是假設呀,我們起訴我們有勝訴的可能嗎?如果沒有勝訴的可能,我們有必要這樣做嗎?

    這隻不過是走個過場而已啊。那要是這樣的話,我們起訴他浪費時間,浪費精力還浪費錢,這就有一些沒有意思了,我們的錢也不是錢多的燒手呀,也是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何必浪費在這身上呢。”

    此刻驗明斬釘截鐵的:“這個你放心,甚至這個我敢保證,隻要是我們起訴的話,100%的會得到勝利的一審不行,二審二審不行我們再起訴到最高法院,反正呢,我們100%會生意的,因為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們的清白呀。

    但是警察他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們是殺人凶手,所以呢,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保證會堅持到最後的勝利的,你的浪費時間浪費金錢什麽的,這一點呢,我不讚同。

    正是因為很多的警察呢,都認為一些新人是不會起訴他們的,認為這是浪費時間浪費錢,所以呢警察在有些肆無忌憚,尤其是倫敦這幫警察呢,更是這樣。但是呢,在這個時候我們就不能夠慣著他,你知道嗎?

    我們打官司除了就是不甘心被他們誣陷之外,還有一點就是什麽你知道嗎?

    最關鍵的就是我們不怕花錢,在英國和在美國一樣打官司都是會花很多錢的,甚至是歐美國家都是一樣,基本上每次打官司都會有花費大量的金錢律師費,可是相當貴的,一般的窮人根本請不起太好的律師,頂多也就是政府指定的幫助律師而已,那種幫忙的不收錢的律師,你指望他會幫你打官司嗎?會指望全心全意的幫你打好這場官司,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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