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好朋友,他給我穿上這鞋子的時候,我真的好感動的,你居然給扔了。”好過份,幸好水不急,在底下打轉著。
踢踢他:“去給我撿回來。”
“再給你買過。”他將衣服擰幹水,放在竹籃上。
“不要,那意義不同的,快去,你不撿,我生氣了。”撕了那銀票沒有什麽,反正我也不會用他的錢的。
這天殺的,用什麽力氣啊,居然把那麽厚的鞋給洗個洞出來。
他見我生氣,撩起袍子就下水去撿鞋。
水有些深,我伸手,讓他抓著。
他沒好氣地叫:“真想把你丟下水裏。”
赤著腳走得很是小心,一手抓著他,一手提著裙子,怕是刺到了腳。
他垂下眼,將竹籃塞給了我,然後蹲下身,似乎很無奈地說:“上來吧。”
“本小姐不屑。”歎得那麽無奈。
“拽什麽,要快點回去,不用做事啊,你吃什麽,吃手指啊。”
就不懂得說些好聽的嗎?那他要背我,我也不客氣了。
爬上他的背吆喝著:“駕,駕,駕。”
“去”,他鼻子裏哼出聲。
一手拿著籃子,一手張揚開來,看著藍天一搖一搖的,伸出手,抓住了清新自然的空氣,多美啊。
我笑,伏在他的頭上:“孟情。”
“什麽事?”
“孟情孟情孟情……,禽獸禽獸禽獸……”輕輕喃喃地叫著,帶著一些依靠。
“回家啦。”他也叫著。
回家,我們的家。
“又見炊煙升起……。”高興起來,哼起王菲的歌。那首歌,真溫暖,淡淡的,帶著淺淺的暖意。
他靜靜地聽,我唱得高行,手在風裏搖啊搖,影子越來越長,心情,越來越好。多美的秋天,值得高歌一曲。
“你唱歌真好聽。”
真難得,天沒有下紅雨,禽獸竟然讚揚起我來了。
“那我去擺個地攤,唱唱山寨版的歌,如何啊?”全是抄襲別人的。
他笑:“想也別想。”
大男人主義,幸得我無大想,不然我一定受不了他這種思想。
“到家了。”我叫著。
他一手推開那沉厚的木門,迎門就是撲鼻的桂花香味。放我在石椅上坐著,再去拿了一雙鞋出來讓我穿。
我曬衣服,他就在桂花樹下雕刻著。挑著青菜,準備晚飯,一天就這樣打過去,滿足而又無所想,日子安靜得像是流水一樣。
大多的時候,他很好說話,我也知道怎麽不惹怒他,我覺得沒有必要天天跟他對峙著。倒不如不說,傷他我也不想,還傷害著一種信任的感情。
期待著,我能不能看到下雪,這個冬天,不會很冷。
被子又軟又暖,衣服又厚又輕,足以看出我們過日子,越來越好。
不得不說,他運氣真不是一般的好。從李小姐開始後,無心城的達官貴人,多的是上門捧著千金來求他的手藝。
我也知道,這不能說運氣的問題,沒有那個本事,就做不來這個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