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氏集團大樓出來,鄒宇已經大門口等著了。
鄒宇遞來一張皺巴巴的欠條。
欠條上是林婉月的筆跡。
正是林婉月寫給譚昌的那張欠條。
鍾良將欠條揣了起來,開車離開。
至於譚昌是何下場,鍾良沒必要知道,而且他很放心,因為鄒宇做事從來不留尾巴。
接下來的兩天時間,鍾良與林婉月一同忙碌著珠寶店的事情。
省下了譚昌的五百萬,外加林安平夫婦這次手裏還有些餘錢,幾人決定再開一家珠寶店。
但是,這家珠寶店,不能再叫林氏珠寶店了!
林安平雖然對於自己父親和大哥一家無可奈何,但是他又不是傻子,手裏有錢,有渠道又有資源,如果再開一家“林氏珠寶”,他根本賺不到錢!
所以,林安平做了一個讓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決定。
這家珠寶店,林安平是為鍾良開的。
這麽做,是為了不受林家的限製。
如果再開一家林氏珠寶分店,分店那就必須得受到林氏珠寶的管轄,到時候,林天華說要收回去,輕鬆就能將店麵收回去。
與其讓自己大哥一家坐享其成,還不如讓鍾良來管店麵!
當然,精明的林安平,讓鍾良簽署了一份協議,而協議的內容,鍾良也很無語。
像是林氏珠寶對待林安平手裏的兩家店一樣,完全可以說是霸王條款。
但鍾良倒是覺得無所謂,反正他也不缺錢,就當是幫自己嶽父一個忙好了。
這兩天,鋪麵落實了,開始忙著裝修。
這天一大早,林安平便帶著鍾良來到了店鋪裏。
鋪麵的選地很不錯,在鬧市區瑞興廣場,人流量很大,但是租金相對來說要貴一些。
而且,為了節省成本,鋪麵的裝飾與現在林安平手中兩家店的裝飾相同,櫥窗物櫃都是一模一樣。
為了省找搬運工的費用,鍾良都被當成了苦力使用。
“誰是這家店的老板,出來一下。”幾個商場的工作人員走了過來,為首的男人大喊了一聲。
卷著袖子的林安平從鋪麵裏走了出來。
“鄭經理,找我有什麽事兒嗎?”林安平在褲子上擦了擦手,對著這個男人問道。
男人用著審視的目光看著林安平。
“你是這家珠寶店的老板?”男人開口問道。
林安平立刻點了點頭:“對,我是。”
鍾良也從店麵裏走了出來。
“是這樣的,這家鋪麵的租金不對,每個月得加兩萬塊租金。還有,你們所有的銷售,我們瑞興集團需要抽成百分之五,每個月上交。”男人語氣冷淡。
“啊?”林安平的表情立刻變得難看起來:“鄭經理,我。我們不是已經簽了合同了嗎?”
鄭勳冷笑了一聲:“合同?那東西就是走個表麵形式,整個廣場所有的店麵都是要上交抽成的,不信你可以隨便去問!”
“這。”林安平頓時無話可說了。
每個月租金再加兩萬,還得要交百分之五的利潤,這不坑人呢嗎?
要早知道是這種情況,他壓根不會選在這個破地方。
“我們已經交過錢了。”鍾良的聲音傳來:“現在東西都已經搬進鋪麵了,卻還要交租金,照你這麽說的話,往後你天天來,租金我們豈不是得天天交?”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