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錯的隻能是你們。我們是嚴格地按你帶來的標本做的,為了擔心出錯,我們還安排兩個人同時做了個平行。”
“這一定是哪裏出錯了。難道我們取的昆蟲標本裏麵沒有人的DNA嗎?”
“你們取來的昆蟲標本沒有問題,也有人的DNA,但人的DNA的確與陳歡的不符。昆蟲體內除了王凱麗的DNA外,還有一人的DNA。而毛發,被鑒定是來自於王凱麗身上的陰X。”
“可是明明有人看到陳歡的背影,不是他還是誰?”
“就算陳歡可能做出這等惡心之事,可是,你想過沒有,陳歡為什麽要去謀殺阿三和王凱麗?”
“很多案子要先確定某人有作案動機再去偵察,估計十有八七無法查個水落石出。”
“有時,弄清嫌疑人的作案動機再去查案,也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揚雪說道。
“真是的,和馬蓉白忙活了一頓,還害得馬蓉成了小偷,不知馬蓉會怎樣想。”沈淵說道。
“這件事情並不是沒有一點意義,至少證明了陳歡不是嫌疑人。”丁威說道,“既然陳歡不是嫌犯,就說明我們在那個地方犯了錯。”
證據上排除了陳歡有侵犯屍體之罪,就說明陳歡根本沒有去過秋雲山的峽穀。那麽,證物在鑒定過程有沒有弄錯或汙染了呢?丁威覺得隻要證明陳歡那兩天沒去過萊市就可以了,沒必要再重新取證分析了。
這時馬蓉打來了電話,探聽昆蟲體內人的DNA鑒定的結果,丁威約她在思悟咖啡店見麵。
“丁警官,看到你真高興。”馬蓉一見到丁威就說道。
“是嗎?你看到別人不高興嗎?”丁威微微一笑。
“不是,你總是給人以一種陽光、自信,還有一種活力,讓人的心情像漲滿的潮水有種激情感。”
“心情是大自然賜給我們的。當我們願意看到社會上某個人上進、積極的一麵時,你的心情隨之舒暢,而心情及精神層麵上的東西像磁場一樣會感化著你的肉體,所以,給別人看到外觀的東西,實質了也是長期在你內心當中的一種反映。”
“你這完全在以貌取人嘛,你偵探別人時是不是往往也帶著這一觀點?”
“素質良好的人也有犯錯或失足的時候,內心髒亂的人未必就會犯罪,走向罪犯的那一刹那,心理活動是由很多外界因素促成或作用的。因此,我們判斷一個人會不會犯罪當然還是得以客觀的事實為準。”
“那麽,你們的昆蟲有結果了嗎?有沒有抓住那個惡心的淫人?”
“沒有。”
“為什麽?”
“我們最初的調查和取證的確指向一個人,本以為就是他犯下的罪行,但是,當我們辛辛苦苦從昆蟲中提取痕量人的體液,與他的DNA比較,結果否定了我們當初的結論。這讓我們查清阿三和王凱麗的死又陷入一條看不到希望的境地。”
“你們懷疑的這個人還是陳歡嗎?”
“以前是,但現在很難確定了。”
“是不是昆蟲體內的人的DNA不是陳歡的?”
“是的。”
“我早說了嘛,你們一個個都不相信我說的。”馬蓉說道。
丁威一怔,馬蓉的說法幾乎和揚雪有著驚人的一致。
“你的理由是----”
“如果你們了解了陳歡這個人,你們事先就可以排除這個人。”
“嗯,我們的確不太了解他。他是一個房地產商,極其厭惡與公檢法類的人打交道,對陌生人的警惕性很高,不太好接近他。我們知道的僅這些。”
“陳歡其實並不怎麽好色。他當初包養阿霜,是看中阿霜有著與眾不同的個性,阿霜做事敢作敢當,待人奔放浪蕩,這是陳歡最為欣賞的。他不是那種見有點姿色的女人就想上的那種男人,他經常在足浴店、夜總會出手闊綽大方,但並沒有多少風劉韻事落為旁人的談資。這是其一。其二,一具屍體再怎麽有誘惑力,對陳歡這種有錢人來說,怎麽可能會上呢?他完全有錢去夜總會或高級賓館找一個漂亮的小姐;其三,他為什麽要殺阿三和王凱麗這樣和他一點關係也沒有的人?依我看來,除非他精神有些錯亂,否則稍稍有些頭腦的人也不至於做這種事,好好的日子不過反而盯著牢獄的位置不放。”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