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捐款,依舊是蘇昱的決定。
《我不是藥神》的票房,出乎他的意料,便決定追加捐款。
不過,這次的捐款和第一次捐款,又有些不一樣。
第一筆的二十億善款,主要是幫助一些經濟困難的病人,為其支付治療費用,這是第一筆捐款的用意。
但第二筆三十億的善款,卻不是用於捐助病人的治療費用,而是用於研發新藥,電影中所提到的疾病,其相關研究和試驗,都可以獲得資助。
而資助的對象,主要是大學實驗室,隻要滿足條件的相關項目,都可以獲得資助。
這30億元,主要是用於開發新藥的研發上,希望可以推動國內的相關項目,從而讓更多人受益。
其實,蘇昱一開始想捐三十億元的時候,也考慮是不是直接捐給有需要的病人。
這三十億元用在這上麵的話,肯定會有更多的病人可以拿到捐助,也可以幫到更多的人獲得治療的機會,這是無需質疑的。
可蘇昱過後一想,覺得這樣做是治標不治本的。
這些病人,之所以無法支撐治療費用,主要是藥費過高,超出了很多家庭的收入水平,才會拖垮了那麽多家庭,也讓很多病人而陷入無力支撐藥費的困境。
如果這些錢,全部都用於在這捐助上,那的確是可以幫到一些人,但卻是無法幫到所有人。
這些捐款,最終還是會流入那些天價藥的藥廠手中,而白白便宜了這些外國藥企。
而捐款終究是有限的,隻是可以幫到一些人,而不能幫到所有人,再多的捐款都是解決不了問題,隻是養肥了一些人而已。
所以,蘇昱認為這些捐款隻是可以做到燃眉之急,而不能真正的治本。
在考慮這一點後,他就決定不直接捐款給病人,而是用於資助相關項目的研發,希望國內也可以開發出治療這些疾病的特效藥。
隻要國內也存在這種特效藥的話,那外國的特效藥價格一定會降下來,這樣的話,才可以幫到最多人。
特效藥的價格,隻要可以降下來,就不會拖垮所有的家庭,而是可以讓病人也有辦法承擔醫療費用。
所以,這次的三十億捐款,主要就是用於資助特效藥的開發,隻要滿足條件的實驗項目,都可以申請資金支持。
而這次的資助中,新潮流傳媒公司依舊是無賠資助,不會收取任何收益。
就算特效藥開發成功,新潮流傳媒公司也不會收取任何的利潤,不參與所有的分成,這還是屬於實驗室項目所有。
但新潮流傳媒公司也有一個條件,那就是接受資助的實驗室都必須簽訂一個協議,那就是特效藥開發成功後,在售價方麵,必須更合理,而不能為了追求利潤而定高價,必須最大程度的低價出售。
畢竟,這些實驗室如果拿了資金後,在成功開發出特效藥,卻是天價出售特效藥,那就違背了新潮流傳媒公司的初衷。
新潮流傳媒公司之所以會捐出三十億元,就是為了降低病人的負擔,讓治療費用降到病人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
但如果開發出來的特效藥,依舊是天價的話,那就沒有意義了。
因此,新潮流傳媒公司沒有要求任何收益的條件,而僅僅隻是限製了相關項目的未來售價,就是為了保障會是人人受益的平民藥。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