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匆匆一掃之下,他發現:自己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好像是拍古裝電影、電視劇現場。周圍人都穿著春秋時期的服裝,場景也很真實,是在大山中的一個村子裏。
他的身上,都是血。
另外!他的身邊,還有一隻比他還要大的豹子。
讓他覺得蒙的是:他身上也穿著“戲裝”,跟周圍人一樣地服裝。
樂歌心想:我什麽時候從群眾演員了?在拍古裝電影、電視劇?
還是?被萬聰林子父發現了?他們想殺我?把我扔到深山的?
可是?不對啊?剛才有人叫我的名字“樂歌”?
這些人怎麽知道我是樂歌呢?
我的身份證他們看見了?
一陣劇烈地疼痛之後,他有了一些新的記憶。這才知道:自己可能是穿越重生了,重生到一個大腦記憶『亂』七八糟的人身上。
在這個人的記憶裏,隻有古代美女、打獵等等簡單的畫麵。
巧合地是!這個人也叫樂歌!
剛才他!好像是為了救一個打獵的同夥,不顧一切撲向獵豹。結果!被獵豹馱著跳下山崖。
他明明被萬聰林的老娘折騰得半死,累得睡了。醒來的他,想著給對方的老爸戴了頂綠『色』的帽子而開心。結果!就開心到古代來了。
“樂歌!嗚嗚嗚!樂歌!嗚嗚嗚!……”一個身材高挑的年輕女人,一邊跑著一邊哭喊著過來。
那個喊她的小男孩,追在她的後麵,跑得滿頭大汗。
這是一個看上去十八九歲樣子的古代女人,應該說是美女。
她的頭發散開了,身上都是血。
剛才!是她和眾人一起從山上把樂歌和她爹救回來的。具體說起來,是她最先找到樂歌並把他背回來的。
眾人都以為樂歌死了,就沒有讓她把樂歌背回家,就放在村口的空地上。
樂歌是個孤兒,沒有家,吃百家飯長大。小時候爬樹拆鳥窩摔壞了腦袋,從此之後反應比別人慢。別人都以為他是傻子,其實他不是傻子。
後來!冒死救了一個溺水的女孩,成為女孩的救命恩人,從此住進了女孩家。
這個溺水的女孩不是別人,就是跑過來的這位。
今天的樂歌,與女孩的爹一起上山打獵,結果遇見一隻帶幼崽的母豹。母豹以為兩人是專門來傷害它的幼崽的,所以特別地凶狠,撲向女孩的爹就是拚命地撕咬。
樂歌見狀,不顧一切地撲上去,把母豹壓在下麵。結果!母豹一個蹦跳就起來了,馱著他跳下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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