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孔子真的這樣做了,那他成為聖人的一天,指日可待!
讓樂歌不敢相信地是:難道世間真的有這樣地人?
難道?這就是聖人的品質、潛質?
孔子雖然比樂歌高十幾二十公分,可他身材削瘦。他的衣服,樂歌穿上還很合適。
再則!春秋時的服飾本身就很寬大。所以!大一些或者小一些,區別不大。
樂歌穿上孔子的幹衣服後,顯得特別地精神。
孔子是魯國的士,他的服飾都是很講究的。再則!他是來迎親的。所以!帶來的衣服,都是新的,都是綢緞。
而樂歌以前穿的是鄉下人的麻布粗衣,而且是獵戶的那種緊身衣,式樣是很土的。
見樂歌穿上綢緞後,整個換了一個人似的,孔子很高興。
“還有鞋!把鞋也換上!”
孔子從頭看到腳後,見樂歌的鞋與衣服不配,說了一句後就去找鞋。
這次來!他準備了幾雙鞋。有晴天穿的鞋,有雨天穿的鞋!另外!還有在家裏穿的鞋、平行走路穿的鞋。
穿上繡花寬背鞋,樂歌徹底變成世襲貴族模樣。
樂歌的身高,雖然瘦,可在春秋時期也算是大個子。樂歌的臉,四四方方,輪廓分明。樂歌雖然腦袋摔壞了,可他的臉上並沒有傷疤。因為年輕,還很豐潤的。
用現代語言來講,應該也算一個帥哥!
當然!重生過來之前的樂歌,比他更帥!重生前的樂歌,身高一米八一。要不然!他窮吊一個,不會有女人願意跟他的。就是因為帥,加上天生會開車,技術好。所以!睡了一回之後,女人就會喜歡他。
要不是因為帥,會哄人,也不會被萬聰林他媽看上。
萬聰林他媽為了哄他,隻要他提出條件,人家都滿足。隻要他暗示一下,人家都會主動照辦。
沒有那兩把刷子,怎麽可能讓這個富婆喜歡呢?
看著樂歌那個世襲貴族地樣子,孔子都不敢相信?這個樂歌!穿上綢緞後,會這麽精神?
兩人從房間內出來,躲在門外偷聽的人都還沒有散。大家也不忌諱,都朝著樂歌和孔子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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