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10章 人要衣裝(2/3)

作者:我說那個誰字數:6818更新時間:2019-10-26 14:03:27

    

    如果孔子真的這樣做了,那他成為聖人的一天,指日可待!

    

    讓樂歌不敢相信地是:難道世間真的有這樣地人?

    

    難道?這就是聖人的品質、潛質?

    

    孔子雖然比樂歌高十幾二十公分,可他身材削瘦。他的衣服,樂歌穿上還很合適。

    

    再則!春秋時的服飾本身就很寬大。所以!大一些或者小一些,區別不大。

    

    樂歌穿上孔子的幹衣服後,顯得特別地精神。

    

    孔子是魯國的士,他的服飾都是很講究的。再則!他是來迎親的。所以!帶來的衣服,都是新的,都是綢緞。

    

    而樂歌以前穿的是鄉下人的麻布粗衣,而且是獵戶的那種緊身衣,式樣是很土的。

    

    見樂歌穿上綢緞後,整個換了一個人似的,孔子很高興。

    

    “還有鞋!把鞋也換上!”

    

    孔子從頭看到腳後,見樂歌的鞋與衣服不配,說了一句後就去找鞋。

    

    這次來!他準備了幾雙鞋。有晴天穿的鞋,有雨天穿的鞋!另外!還有在家裏穿的鞋、平行走路穿的鞋。

    

    穿上繡花寬背鞋,樂歌徹底變成世襲貴族模樣。

    

    樂歌的身高,雖然瘦,可在春秋時期也算是大個子。樂歌的臉,四四方方,輪廓分明。樂歌雖然腦袋摔壞了,可他的臉上並沒有傷疤。因為年輕,還很豐潤的。

    

    用現代語言來講,應該也算一個帥哥!

    

    當然!重生過來之前的樂歌,比他更帥!重生前的樂歌,身高一米八一。要不然!他窮吊一個,不會有女人願意跟他的。就是因為帥,加上天生會開車,技術好。所以!睡了一回之後,女人就會喜歡他。

    

    要不是因為帥,會哄人,也不會被萬聰林他媽看上。

    

    萬聰林他媽為了哄他,隻要他提出條件,人家都滿足。隻要他暗示一下,人家都會主動照辦。

    

    沒有那兩把刷子,怎麽可能讓這個富婆喜歡呢?

    

    看著樂歌那個世襲貴族地樣子,孔子都不敢相信?這個樂歌!穿上綢緞後,會這麽精神?

    

    兩人從房間內出來,躲在門外偷聽的人都還沒有散。大家也不忌諱,都朝著樂歌和孔子看著。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