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54章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2/3)

作者:我說那個誰字數:6632更新時間:2019-10-26 14:03:42

    

    雖然包袱放在客棧內,可你要是與阿姑她們在一起了,亓官氏家族的人還不因此纏上你?到時候!早晚會『露』餡!

    

    所以!樂歌隻得逃跑掉。

    

    還有!他是不可能跟隨阿姑去魯國,跟隨孔子過一輩子的!

    

    他雖然不是學曆史的,可作為一個三流大學畢業的大學生,多少還是有一定地曆史知識。

    

    跟孔子過一輩子,那不是找苦吃麽?

    

    孔子是一個墨守成規的人,規矩太多,還不約束死你?

    

    走!我樂歌已經殺過人了!我已經試手了!我可以去闖世界了。

    

    阿姑沒有馬,見樂歌跑了,她隻能幹著急。再則!樂歌的馬跑得特別快。也就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得無影無蹤。

    

    “樂歌在哪裏弄了這麽一匹馬?他那匹馬,我看是寶馬!千裏馬!戰馬!厲害!那個速度,一陣風。”一個亓官氏的族人看著樂歌跑去的背影,感歎道。

    

    “這個樂歌!真是!才幾個月不見?他長高了!也長壯實了!”

    

    “幾個月不見?不就兩個來月?”

    

    “沒有吧?有兩個多月了?我感覺樂歌好像並沒有走!轉眼都幾個月了?日子這麽快?”

    

    “樂歌剛才的那把大砍刀!我怎麽看怎麽那麽眼熟?”突然!一個族人若有所思的說道。

    

    “什麽?樂歌的大砍刀?”在那個族人的提醒下,又一個幸存的族人也想起來了,覺得樂歌剛才使用的大砍刀,好像在哪裏見過?

    

    “那好像是一把柴刀!”

    

    “柴刀?”

    

    “那不是柴刀呢?哪裏有這樣的武器?你們沒有看見?那把柴刀的份量?它比一般的刀厚重!作為戰鬥武器,一般都是講究輕巧,一隻手能握緊、握得住!作為武器!要是太重了你握不住,就會被別人的兵器磕飛!是不是?”後來的一個老家夥說道。

    

    “是啊!”另外一個後來的老家夥歎道:“也隻有樂歌這個傻子,才握得住那把柴刀。你看他剛才!一刀下去,別人根本無法招架!另外!加上他的馬跑得快!他想殺誰就殺誰!……”

    

    “我想起來了!”突然!有一個亓官氏的族人驚喜地叫起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