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在一定規則範圍內,而不是泛濫。
大妮子不願意與樂歌未婚同居,並不是因為她不是處子。而是!覺得沒有通過古代的傳統婚姻儀式。
正規婚姻是有儀式的,而寡婦再婚,就要隨便許多!
當然!寡婦再婚搞得跟頭婚一樣,也不是不可。你跟誰誰誰結婚了,大家都知道這麽回事,那個男人是你的丈夫。你們可以在一起生活,組建一個家庭。
如果不是這樣,但在君王的人口政策下,你也可以與陌生男人生活一段時間,直到懷孕生子。當然!也可以與這個男人正式生活在一起,組建家庭。
如果你與已婚男人,也就是別人的合法丈夫來往,那麽!你們(寡婦)就隻能偷偷摸摸,不可以公開。
如果你有丈夫,那麽你是不能跟別人瞎搞的。
不公開,就算被對方的女人知道了,都沒事。對方的女人吃醋,但不敢把你怎樣。你們之間屬於人民內部矛盾,自行解決。
相反!在君王的人口政策下,對方的女人要是明確、公開不讓自己的男人與其他女人生育的話?那是違背了君王的生育政策。
君王的生育政策是:男人可以娶多個妻妾。
人家沒有公開,等於不是你男人的妾室。對方生育的子女,你的男人無須撫養。
公開娶的妾室,生養的子女是要撫養的。男人作為公開的父親,是要撫養自己的子女的。
所以!一般情況下,發現自己的男人在外麵偷偷與其他女人好,並生育了子女,她們都不會聲張。聲張了!自己的男人就可能要娶那個女子為妾室。那麽!以後你的男人就要撫養那個妾室生養的子女。
所以!精明的女人都隻會睜一眼閉一眼,隻要這個男人還養育你的子女就行。你要是鬧起來了,把她們的婚姻合法化了,你的男人就要養活妾室的子女了。
有了前車之鑒,所以大妮子想找一個男人把自己嫁了,讓婚姻合法化。
要是先跟樂歌同居了,就為“非法婚姻”,沒有法律保障。要是樂歌甩她,她隻能吃啞巴虧。婚姻合法化了,樂歌就甩不掉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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