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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半夜被抓(1/3)

作者:我說那個誰字數:6480更新時間:2019-10-26 14:05:40

    此時的樂歌,早已回到城外的客棧,酒足飯飽後正躺在床上睡覺!

    

    遇見巡邏的兵士後,他覺得不對勁,可能遇上麻煩了,就趕緊坐馬車出了城。等到巡邏的兵士回到總部匯報時,他已經回到城外的客棧了。等到城門檢查的時候,他已經坐在餐廳內喝酒了。

    

    要不是他小溜的話?要是那幾個兵士反應快的話?他還真的出不了城。洛邑城雖然不大,可你是跑不過兵士們的馬的。

    

    再則!洛邑城內還有一條專門通道,就是用於快速傳遞消息的。要不然!大街上平時經常堵車,天子怎麽能夠得到最新消息?

    

    為了與客棧方麵搞好關係,樂歌沒有在外麵的飯館吃飯,而是要了客棧內的飯菜。你消費人家的,讓人家多掙一些錢,人家才會對你好。

    

    掌櫃是一個年輕人,是個沒落貴族後代。他利用家裏僅有的資產,來洛邑城外開了這家客棧。屬於夫妻店,掌櫃在前麵接待,老板娘負責後台。另外!雇傭了幾個夥計。夥計不僅僅是夥計那麽簡單,也是客棧的打手、保護力量。

    

    忙的時候,老板、老板娘一齊上陣。

    

    “新鮮的大骨頭來囉!”老板娘見樂歌人長得帥,又照顧她的生意,心裏特別喜歡。這不?後台剛剛在做水煮肉,她就把肉剔下來,端了一盆骨頭出來。

    

    古代人的水煮肉是把宰殺好的整塊肉放到鍋內水煮,然後撈起來剔骨頭。

    

    其實也不是單純地水煮,裏麵也放一些作料的,保鮮類的材料,沒有鹽。

    

    水煮熟肉後,再把骨頭剔下來。肉放到一邊涼幹,作為備用。有人需要的時候,按照份量拿去烹燴。烹燴!也就是加些作料,炒、燜一下!或者!與其他食物一起烹。

    

    剔下來的骨頭,上麵還有肉的,既可以作為一道菜,也可以賞賜給小夥計等人吃。上麵沒有肉的骨頭,直接扔給狗啃。

    

    樂歌停住吃,張大著嘴巴朝著老板娘看著。

    

    “送給你的!”老板娘趕緊解釋道。

    

    “謝謝!”樂歌客氣道。

    

    老板娘把盆子放下,沒有說多餘的話就走了。

    

    送客人吃食是她的態度,是她的生意經,但不是為了與樂歌談情說愛什麽的。你要是話太多了,可能會給顧客帶來錯覺、產生誤會,以為你暗示他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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