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樂歌回來了,還沒有走?還在集市上?”
“是的!我親眼看見的!樂歌我是認識的,亓官熊我自然是認識了!他就算死了燒成灰,我都能把他認出來。”
“他殺了我外祖父、外祖母,我正愁找不到他呢!好!既然他回來了,那就殺了他給我外祖父、外祖母報仇,挖出他的心肝來祭祀!走!”一個騎高頭大馬的年青人很有底氣地吼道。
他不是別人,正是老族長的外甥。這個外甥,自然在山村裏長大,跟樂歌是認識的。小時候!他依仗外祖父和舅舅們,經常欺負樂歌。他雖然比樂歌大,身體也壯實,力氣也大,可他就是打不過樂歌。每次跟樂歌交手,都被樂歌巧妙地打敗了。
後來長大了,他還偷偷地跟樂歌打過幾次架,結果也一樣輸了。因為長大了,他覺得丟人,就回了自己的家。據說!這幾年跟人學了武功,在軍隊裏麵混了個軍官,很牛比的。
這次不是?他過來看望自己的舅舅等人,結果得知舅舅他們被人逼迫得遷徙了。
告訴他這個消息的人不是別人,是山村裏的一個外來戶。因為偷別人的狩獵工具和獵物被亓官熊抓了現行,教訓了一頓。亓官熊很給他麵子,沒有把這件事抖出來。可他做賊心虛,因此而懷恨亓官熊。
當然!是那種小人的懷恨。記在心裏,背後暗害。當麵的時候!他是一副臣服的樣子。
平時的亓官熊,見他在麵前唯唯諾諾一副知錯悔改地樣子,早已把當年教訓對方的事給忘了。
在這個亂世中,偷偷摸摸是很正常的事,為了活著,被迫無奈大多數人都幹過。包括他亓官熊,餓急了也一樣偷別人的東西吃。
所以!將心比心!逮住別人偷偷摸摸隻要不是以偷偷摸摸為職業、為生存手段,被迫無奈或者臨時起意,都是可以原諒的。
也就在樂歌站在門口送亓官熊走的時候,還是被村子裏這個慣偷給看見了。
因為他是慣偷,經常偷別人狩獵工具上麵的獵物,所以他必須起早拿到集市上來賣,以免被人撞見。結果!便宜賣完獵物的他,無意中看見樂歌送亓官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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