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阿裏不花,貪得無厭,斂財無端,竟然自己一家聚集了全村所有財產的一半!
“他當村支書期間,也同時把村長這個職位也拿到手,在村裏竟然當起土皇上!
“對所有村民,實行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高壓政策,掌管了所有村民的生殺大權!
“對鄉民肆意欺壓,好不如意,就殘忍打擊!稍有不服,就殘酷鎮壓。
“在他控製阿裏村十年之內,非法監禁村民二百五十人次,總天數超過一萬天。
“嚴刑拷打過一百二十三人,造成時任終生傷殘,其中五個人重度殘廢,失去勞動能力。
“更為嚴重的人,折磨致死三人!
“有其惡劣的是,他竟然在村裏推行初夜權製度!
“說這是他的天然權力,就和強行征取村民的一半收入一樣。
“還說這初夜權的輕的,本來應該無論什麽時候,他都有天然的優先權。
“不但對村裏的女人如此,他還對外來的加入本村的女人如此。
“有一個女人不從,他竟然派人給搶了過來,監禁一個星期,造成那個女子受辱不過,『自殺』身亡。
“這個死亡案例,不算在前麵的嚴刑拷打致死三人之內。
“如此一個畜生不如的東西,竟然活到今天,老天難道瞎眼了嗎?我春秋筆下,當然沒有他的一絲生路!
“故此,我判處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的阿裏不花死刑,立即執行!給我拉下去!”
兩個押解罪犯的生猛小夥,卡的一聲,就把雙臂擰了一圈,讓後推了出去。
許多人都看到兩臂的形狀,知道那必定是骨斷筋折的結果。
沒有一個人同情他,反而覺得實在是大快人心。
就連北美洲的那些觀眾,就覺得這樣作,實在是太應該了。
我們應該把這種方法學過來,對罪犯不要客氣,對等懲罰是應該的!
尤其是剛剛經曆那個殺死十七名學術的慘案,更是感觸很深。
那個殺人凶手被所謂的法律係統保護起來,說不定請個律師,又變成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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