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成為英雄的父母,必須先要生一個英雄的兒子才行!隻有英雄的兒子被大家所認可,這個英雄的父母才會自稱是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兒,結成夫妻以後才生出英雄的兒子,否則他們也許如此說,但是這樣說的結果,沒有人認同,隻能招致父老鄉親的笑話!”
幾個後世來的人一聽,恍然大悟!
原來這個時代,是一個拚兒子的時代!
終於找到一點和後世不同。
後世,至少他們所從來的那個時代,是一個拚爹的時代。
接著就是保羅三世、麥柯、加文等人關於舊約記載的那個情況,進行了討論。
那個情況,舊約描寫道,神的兒子們看見人類的女子俊美,就隨意揀選娶為妻子,生了兒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當那些日子,以及以後的日子,地上有巨人。
根據喬直和麥柯的調查,舊約描述的情況,和他們親眼看到的情況一致,隻是更加複雜。
複雜的地方在於,不但所謂神的兒子搶人這樣的作惡,在亞丹的後裔裏又發生,在該隱的後裔裏,也多有發生。
這簡直就成了一種常態,隻是不能每次都能成功而已。
還有就是,無論在近東還是遠東,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就出現了高大英武大有名聲的英雄。
而一旦這樣的英雄出現,他們的父母也就是成了遠近聞名的厲害人物,他們也就是順理成章地自稱圍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兒的結合。
為了正確理解這種現象,百裏良騮要求大家都說說自己的看法。
如果有什麽不清楚的具體問題,就請老拉麥給說說情況。
至於那種現象是什麽『性』質,就不用他『操』心。
保羅三世首先發言。
他認為,說是神的兒子,那些人可以自己瞎吹,無知的人也可以相信,但是不可能有這樣事情。
因為神的兒子,可以說是造物主創造的天使,或者是造物主創造的人類成員。
無論在什麽時候,神的兒子都必須聽造物主的話,這才在實質上是神的兒子。
而這些人不管屬於哪一類,都違背了造物主的旨意,所以他們在實質上絕對不是神的兒子。
他們這樣自稱,應該是他們自己想假托神的名字來幹壞事,這樣的話,他們幹的壞事就罪加一等。
他們這樣肆無忌憚地自稱神的兒子,估計其它壞事也沒少幹。
即使沒有其它壞事,隻是搶了人的女兒這一件壞事,就已經堪稱罪大惡極,甚至惡貫滿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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