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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暮是來公司開會的。
他剛從國外進修音樂回來,在準備回歸舞台,作為闊別半年之久和粉絲的見麵,他個人也非常的重視。
今的會議,就是討論演唱會的事宜。
周暮這次的新專輯裏,除了唱跳以外,還有兩首情歌,作為最後的壓軸表演,他和團隊建議,想要邀請提琴家Strad來為自己做演奏嘉賓。
Strad前不久國內破荒的那場演出引起不的轟動。
周暮不怎麽幸運,沒能趕到現場去聽,所以想要邀請對方來自己的演唱會,一定會成為經典。
這個想法過於奢侈,因為Strad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請得動的,不過周暮簽約的畢竟是SM,所以他尋求公司出麵幫忙,讓團隊去和老板申請。
結果老板聽後考慮都沒有,直接給駁回了。
周暮很是鬱鬱寡歡。
遲念念碎步跑到周暮麵前,很禮貌又心翼翼的開口:“周暮,不好意思,打擾一下!”
周暮看到遲念念後愣了愣。
尤其是,在她身後跟著的老板助理瑪麗,用口型著“老板娘”。
周暮很上道的喊,“老板娘好!”
聽到愛豆這樣喊自己,遲念念羞窘了下,厚著臉皮道,“周暮,能麻煩你幫我簽兩個名嗎?我和我朋友都是你的木粉!”
聽到老板娘竟是自己粉絲,周暮受寵若驚壞了。
周暮連連點頭,“可以,當然可以!”
開玩笑,老板娘想要個簽名哪敢不從!
周暮怕怠慢到她,特意去旁邊的桌邊,請她坐在旁邊等,然後自己給她非常認真的簽名。
身旁跟著的工作人員,都會隨身帶著周暮的照片。
他拿了兩張,寫前還特別細心的問,“老板娘,你那個朋友叫什麽,做什麽的,我給她特簽!”
遲念念回,“她叫明珠,掌上明珠的明珠,她是一名警察。”
周暮了聲酷,然後特意標注了TO簽,寫了不少的祝福語,最後落款寫了自己的大名和日期。
簽完後,周暮又拿起另一張照片。
照片是他的舞台照,穿著演出服,手裏拿著麥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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