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凡沒有注意到周韻竹的表情變化,含笑衝鄭芷英點點頭。
鄭芷英也還以一個微笑。
周韻竹手心握出了汗水。
張凡看了看胖主任,冷笑道:“上午,我也已經把證據交到局長手裏了。怎麽處理,歸局長決定,你找我?已經晚了。我勸你回去處理處理後事,等著蹲大牢吧。”
主任倒也不意外,道:“張先生,這裏也沒外人,我就實話實。警察局的事,自有警察局的規矩。這件事,本來就是一件大學生跳樓自殺的偶然事件,是紫煙個人原因導致的悲劇。你要是節外生枝的話,對警察局的麵子上不好看。所以,警察局那邊是‘民不舉,官不究’。隻要張先生放下,別人都放下了。”
噢,猜測被驗證了:
警察局給主任透出來的意思是,要主任來封住張凡的嘴,然後,警察局那邊便把證據擱置一邊不管了。
警察局裏誰向主任透露的這些呢?
把這麽重要的證據和線索置之不理,警察局裏沒人敢這麽大膽,除了一把手局長。
張凡醒悟了:原來,剛才在警察局裏,局長的那番談話,都是官話呀。
怪不得他得那麽慷慨,那麽激昂,那麽聖潔!
因為隻有假話,才需要修飾詞匯,才需要弄得冠冕堂皇!
這才叫為官之道,局長深得其妙:
無原則的話,我當局長的不;
張凡的工作,讓主任來做。
我局長要做的就是坐收主任的錢!
厲害!
張凡不得不服氣。
事情已經挑明了,張凡便直截簾地問:“你給局長上貢多少錢?”
主任撓了撓禿頭:“張先生,這是哪裏話。局長是清清白白一個好官!我的事,局長的名聲事大,咱們可不要冤枉了人家哪!”
“聽起來挺純潔。”張凡冷笑著。
“張先生,”主任見鄭芷英這顆棋子已經失效,決心花錢買平安,“我把話明了吧,您看,我花多少錢能夠擺平此事?”
主任看來是要給張凡也‘上貢’一筆錢。
張凡笑道:“這件事情是刑事案,是公訴,即使紫煙的父母不追究你的法律責任,公訴機關也不會放過你。你要想花錢呢,也隻能往公訴機關身上使勁。”
主任見張凡這樣,以為張凡要狠敲他一筆,便一橫心,伸出兩根手指:“張先生,二百萬怎麽樣?二百萬我買平安!”
張凡笑著搖了搖頭,“違法的事我可不做,挖好的坑我也不跳,我前腳收了你的錢,你後腳就去舉報我勒索……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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