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急之下,術虎女將自己手裏的劍擲了過去。
那人回頭看了一眼,躲過了飛劍,但也是那一眼,讓術虎女記下了他的眼睛。
那是一雙右眼下有一顆痣的眼睛,這點到現在術虎女依舊還記得。
因為那次之後,她主動回主家領了兩百鞭,用來讓自己記住這件事。
她的身上多了十幾條疤痕,但她也再沒有失敗過。
而且她保證,當她再遇到那個人的時候,她會殺了他,以此來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
唐人的江湖嗎?
術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帶著一些默然的神色,獨自向前走去。
脖頸間隱約的露著幾條疤痕,帶著幾分猙獰。
她會完成所命的,她保證。
······
洛陽。
此時的李駟是正在為自己的盤纏發愁,又在江湖上閑逛了一段時間後,他身上的錢財是差不多快用光了。
再這樣下去,要不了三天,他就要連饅頭都吃不起了。
哎,怎麽辦呢。
路邊的一間小茶館裏,李駟支著自己的脖子,看著路上的人來人往,歎了口氣。
怎麽說呢,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江湖人不在少數,但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成名高手卻是少之又少。
他也算是活成了一個江湖另類的了。
要不,李駟想著,認真地橫過了眼睛,將手放在了自己身後的長劍上。
把這劍當了吧。
藏劍穀的劍,少說也能賣一千兩金子,這要是賣出去,就一輩子吃喝不愁了。
一想到有了一千兩金子之後,自己四處花天酒地的模樣,李駟的眼睛就幾乎變成了銅錢的顏色。
但是隨後他又閉上了眼睛,猛地搖了搖頭,打消了這個念頭。
不行不行不行,這要是被獨孤不複知道了,他會殺了我的。
尚存的一點求生欲讓李駟止住了這個危險的想法。
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讓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頭腦強行冷靜了下來。
李駟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間,似乎是還想從那空空的腰帶裏再摸出幾個銅板來。
但他摸了半天,最後也隻是從那裏麵摸出了一枚玉佩。
那個寫著盜字的玉佩。
也許有人會問,李駟為什麽總是帶著這塊玉佩呢,這不是和自己告訴別人自己是一個賊一樣嗎?
事實上李駟也不想這樣,不過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場合證明他的身份,讓他做事方便一些。
相比於認臉,江湖人更擅長認物件。
無論是黑市還是賊窩,這枚玉佩都能讓他少些麻煩,所以他才會總是帶著。
茶水前,李駟拿著這枚玉佩看了半響,最後無奈地歎了口氣,該是有了什麽決定。
實在不行的話,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當便是。
他如此想道。
無非就是麻煩一些,又要上房揭瓦,溜門撬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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