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真的啊。
華菲站起身,答:“老師,他誣蔑我。”
“我才沒有誣蔑你,明明就是你偷的你還不承認!不是你還有誰,快點把錢還給我!”那名男生轉過身來,胸口劇烈起伏,指著華菲的鼻子激動地叫著。
單看他這理直氣壯的這神情這反應,還真像是沒有說謊的樣子呢,令在場眾人又都信服多幾分。
感受到班內的同學向他投來讚同的眼神,該名男生底氣十足,又說道:“我說是你偷的就是你偷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不是你偷的,不然就是你偷的,還錢,還錢!”
嗬嗬噠。
誣蔑人還要讓被他誣蔑的那個人先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不應該是他先拿出證據證明別人有罪麽?
“我又不欠你錢幹嘛還給你?沒有證據隨便指一個人就是小偷就要賠你錢了?你隻憑一句‘不是你還有誰’就能如此理直氣壯地誣蔑人,那麽我說你偷了我十萬塊錢,我也可以說‘不是你還有誰’,你拿出證據來證明你沒有偷我的十萬塊錢啊,不然就是你偷的。”華菲抬杠道。
事情愈演愈烈。
從五塊錢的問題直接上升到十萬塊錢問題上。
華菲就是故意這麽說,好引對方繼續抬杠,找機會徹底翻臉,她實在是手癢了。
其實老師知道華菲說那名男生偷她十萬塊錢這樣的話隻是舉個例子,把事情拉回到誰主張誰舉證這一舉證通俗化說法上。
不管是對方口中的華菲偷他五塊錢和華菲口中的對方偷她十萬塊錢,性質都一樣,都是空口無憑。
那名男生說華菲偷他五塊錢,至少先要拿出證據來才能證明是華菲偷了他的五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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