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考慮之後,朱聞天越發覺得其中有些貓膩。再加上六子那三人不打自招的舉動,合同草稿就越發顯得可疑。
還有一點可疑的地方,便是合同草稿之中還出現了一項條款,凡是在承包荒地之內發現的資源,都視為被承包者獲取合同期限內使用權。
如果換作普通村民來看的話,所謂的“資源”可能會被認為是荒山所附帶的一些薪柴、土石之類的,而朱聞天卻是產生了疑惑。
作為一名高二學生,朱聞天很明確地知道,即使是土石之類,隻要在公用土地之上,也是屬於集體性質的,承包後既擁有使用權,雖然不是明顯錯誤,但是一些特殊資源卻是無法被允許直接使用的。
就比如說礦產資源,別說隻是承包,就算是買下土地之後發現資源,也未必就能夠直接進行開采利用的。
不過承包之後倒是可以繼續申請使用,雖然困難了一些,但是隻要付出了相關代價,總還是能夠達到的。
朱聞天所在的村附近,就有地方已經發現並承包出去了一座黏土礦,說明這個操作應該是可以存在的。
當然了,是建立在荒山之內確實有礦這條假設成立的前提之下。
有礦隻是朱聞天無限推測的一種假設,其實這會兒朱聞天的目光還是放在前兩處可疑之處方麵的,對於資源之類他倒是沒有什麽奢望。
“好了,大家夥也考慮、商量得差不多,是否參與承包大家夥心裏也該有數了,我說說咱們承包價格的事,然後正式開始承包競價。
前麵也已經提到了,由於上級要求30米以上區域進行植樹,經過商議決定,隻要完成山頭植樹的,免租金10年。
這是一個前提,如果覺得這個條件有油水,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加價,每次加價1000元,不限上限。
如果最終沒有人相中這片荒山,那麽荒山流拍,荒山收回集體,植樹任務再開會決定請誰來做,到時候少不了要花費集體一些錢了。
話不多說了,現在開始競拍,有要的喊話......”
主持發包之人站在了高崗一塊石頭上,大聲地向眾人宣布了荒山競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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