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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成了大地主了(1/3)

作者:老眼兒字數:6326更新時間:2019-11-01 22:50:44

    興旺村就是個小村子,說白了就隻有百十來戶人家而已,而且還不是所有人都想進城裏麵住。所以能買到十幾戶人家的房子和地,影響範圍幾乎已經等於整個村子人口的五分之一了,買房買地的行為到了這個程度其實已經差不多了,興旺村也不可能有更多的東西供周家人“消費”。

    於是周爸周媽自動就把目光放到了其他村子,在農村,土地是屬於集體的,各人隻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征地的賠償款也隻會給本村人。像周家這樣的外來者,就算現在簽下了協議,買了房賣了地,其實也是不合法的,到時候其他村的村領導完全可以單方麵撕毀所有的協議,國家的法律都支持他們。

    所以周爸周媽想了個辦法,首先是周媽那邊,他們一家三口本來就是農戶,周媽的戶口原本是在三水村,也就是周方遠姥爺家所在的村子,她的戶口在結婚後遷到了興旺村。

    如今周媽的戶口又重新遷了出去,遷到了距離興旺村隻有一街之隔的紅旗村。然後周媽效仿在興旺村的動作,二話不說直接開始拜訪興旺村的村民。因為兩個村子本來就挨得非常近,而且周家現在有錢了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所以她登門拜訪,基本上不會有人將她拒之門外。周媽也不廢話,不管到誰家,開門見山就說賣房賣地的事情,偏偏她的動作太快了,興旺村發生的事情還沒有怎麽傳到這邊。所以對於周媽想要買房買地,而且還是高價購買的行為,紅旗村有不少村民都很意動。

    周媽趁熱打鐵,表明自己隨時可以交易。於是乎,周媽把自己的戶口轉到紅旗村的三天之內,就有最少十多家紅旗村的村民答應出售自家的房子和土地,並且很快就簽好了協議,也收到了錢。當然了,周媽也並不是讓大家立刻就搬出去,她給她們留夠一周的時間,一周以後必須搬出去。

    對於這個要求,大家也沒有什麽異議。就算買房子需要裝修,也可以先租房住啊。而且說實話,就現在的北桐市而言,隻有極少數的高檔小區的住戶才會對自家的房子進行裝修。大多數的普通老百姓,家裏是水泥地麵,牆上是四白落地,也不吊頂什麽的,連鞋櫃都不見得有,幾乎沒有木工活,基本上是隻要打掃幹淨就能搬進去住。

    所以這一周的時間,其實就是給大家買房子用的。

    前後隻用了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周家就在興旺村和紅旗村買下了將近300畝的河灘地,也就是一塊長達六公裏,寬30米的土地。一畝地2000元,300畝的河灘地花了周家六十萬。還有超過兩千畝的耕地,基本上兩個村子裏能買到的耕地都被周家買光了,這些耕地有好有差,平均3500一畝,這一下子就花出去700多萬。

    再加上兩個村子能入手的宅基地,加起來大約有30多塊,一共有三千多平米的樣子。其中大部分是一百多平米的地塊,每套8萬,少數比較大一點的,9萬10萬不等。三十套房子,花了周家不到300萬的樣子。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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