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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不想結婚(1/4)

作者:老眼兒字數:9260更新時間:2019-12-25 23:30:21

    “不年輕了,不年輕了,都23了,很快就到而立之年了,你應該考慮一下個人生活的問題了。我聽說,你四爺爺家的外孫女一直在你的公司裏工作,叫什麽來著?對了,明玨是吧?你們倆這不是挺近的嗎?怎麽樣?有沒有什麽想要和爺爺說的?”

    老爺子笑眯眯的看著周方遠。

    周方遠卻是無奈的捂著額頭,他真是……越怕什麽就越來什麽,自己今年才23啊,還是虛歲,怎麽著,就又要考慮婚配的問題了?

    這都什麽年代了,現如今,三十歲結婚的人也不是什麽稀罕事兒了,自己今年才多大啊,結婚……真的是太遙遠的詞匯了。

    但是可能在老年人的心中,早點結婚才是正確的選擇吧。

    其實眾所周知的,古代人的結婚是比較早的。《禮記》一書提出古代婚假年齡男為20歲、女為15歲。但古代包含的朝代眾多,每個階段稍有不同。唐代規定“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則是“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嫁娶”;晉朝時期司馬炎詔令,“製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即是說,女子到17歲不嫁者,地方政府會找剩男進行婚配。

    古代女子結婚年齡早,大都在15-17歲左右嫁人,根據朝代不同而變化。唐太宗時期女性婚假年齡為15歲,漢代則在13-16歲之間,而在南北朝時期平均出嫁為13歲,其中陳宣帝的柳皇後,11歲就出嫁。

    之所以古代人早結婚原因,大概有幾個原因吧。

    首先肯定是為了生育兒女,古代醫療條件差,並且疾病傳播快,所以新生兒的成活率不高。這就使得國家的人口預備少,勞動力和軍隊能力就會削弱。冷兵器時代人數能決定很多東西,尤其是戰爭的時候。所以為了保證人口數量,尤其是新生兒數量,當時的國家和政府,嗯,或者說朝廷,當然是希望老百姓能早生多生的。而老百姓呢,則是受到社會習俗影響,加上現實勞動力的重要性,主觀的,就願意多生孩子,更加願意早點生孩子,畢竟以古代的醫學技術來說,對於現代人所謂的“高齡產婦”,放到古代,那基本上都快無法想象了。

    然後就是古代人壽命短,古代人生活環境相比現在惡劣,並且醫療條件跟不上,一場瘟疫就能奪走無數人的生命,這就造成總體的人群壽命短。這種情況連皇室都是一樣的,更別提平民。所以因為種種原因,古代人呢,結婚往往都比較早。更早的結婚,更早的生育,在身體還能生育的時間裏,盡可能的多生孩子,這是古代人的訴求。

    但是現代人他不同了啊。

    首先現代國家,現代政府,本身對結婚年齡,就有法律上的規定。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國內公民結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當然了,在周方遠所熟知的未來裏,已經有人大代表在兩會上提出改為“男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女不得早於十八周歲”。這與我國人口總量增長的勢頭大幅減弱,勞動年齡人口和育齡婦女明顯減少,老齡化程度加深,群眾生育意願發生重大轉變有關。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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