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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律法與正義(2/2)

作者:壺中洞天字數:5562更新時間:2020-09-05 18:26:58

    也正因此,被扶蘇一問,李陽也是無言以對了。

    扶蘇顯然是同情這個女子,憤憤不平道:“此……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其實,這種案件對李陽來說,可並不算是新鮮事。

    這倒並不是說他在秦國見過很多,而是他在穿越的那個時代見聞過太多太多這樣的事情了。

    比如歹徒入室搶劫,屋主與其搏鬥,結果反而惹上官司,這樣的事情早就司空見怪了。

    更奇葩的,哪怕電瓶車放在樓下,小偷去偷,被電身亡,你都得惹禍上身。

    還有甚者,小偷爬窗行盜,不小心摔下去身亡,屋主也得賠錢,理由居然是……誰叫小偷是從你的窗戶外摔死的。

    簡直荒唐可笑,滑天下之大稽!

    而更可悲的是,這樣的情況,居然是屢見不鮮,甚至淪為常事。

    在穿越前,李陽每次在微脖上,抖音上見到這類事情,往往都是憤怒無比,忍不住像個憤青一樣,寫下憤怒的評論。

    李陽至今還記得,當初自己像個憤青一樣寫下的那些評論。比如:“狗法官!”、“草泥馬,還有正義可言嗎?”、“這條律法明明存在問題,欺負好人,毫無正義!”、“明明違背正義,為什麽不修改法律,你們都吃屎了嗎?”、“正當防衛就因為你們這些糊塗法官淪為了笑柄!”、“所以,我們以後得禮貌的打開門,讓小偷進屋偷,因為不開門的話,萬一小偷爬窗可就慘了”…………太多太多寫過的憤怒評主,李陽一時都記不住了。

    總之,他每每看到這種讓受害者、守法者反而受傷害的事情,總是會忍不住莫名感到憤怒。

    隻是,以往的他,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網民,就算憤怒,又能如何,最多就是在評論下麵罵上一句,這還得看博主是不是允許評論。不允許評論的話,你就是憤怒,都沒辦法去罵,亦或者罵得太過份了,事後還得趕緊去刪了,免得惹事。

    以前,他根本改變不了存在問題的律法,也改變不了案件的判決,甚至新聞下麵寫評論,都顯得是那麽的蒼白無力。

    而如今的他,不同了。

    自己如今可是大秦帝國的鎮國君,國政院院長,大秦律法改革,就是由自己主導修改的。

    所以,當他今日在這個世界,也聽到了這樣的荒唐案情,心裏便下定了決心,決不會讓大秦律法,讓正義的一方受到傷害。

    因為律法,它不僅僅是懲罰做惡者,更應該有保護守法者、保護正義的功能和作用。

    如果不能保護守法者,不能保護良善,不能框扶正義,反而壓製正義的風氣,助長惡人壞人的無理要求,那這律法顯然就是存在問題的,是需要適當修改的。要不然,這個社會,正義便會慢慢消失,最後變得人心冷漠,不講對錯,不講善惡,隻講得失。

    不扶老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因為人們都不在乎扶老人是不是對錯了,人們隻在乎得失,如果扶了老人,會使自己受到損害,那人們就不會去扶了,哪怕扶老人這種行為是對的,是善的,可是……那又如何?

    這種悲哀的社會風氣,李陽是絕不允許在大秦出現的。

    李陽允許律法不代表正義,但是絕不允許律法壓製正義。

    所以,當下李陽便對扶蘇道:“殿下,此事不如交給臣吧,臣定會公正處理。”

    扶蘇點點頭:“也好,正好大秦律法改革是由太傅主導的,此事由太傅來處理,比孤更為合適。”

    這時,李陽便對女子道:“我是國政院院長李陽,你的案件本君會替你重審。”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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