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芳兒到教室的時候,還沒有多少人,位置大多數都空著。
但前排剩下的位置卻並不多,站了一會兒,她恍然一笑,這個時代的人都很珍惜讀書的機會,而坐在前排會聽的清楚,看的更明白,而不是故意躲避老師的視線。
找了二排中間的一個位置坐,既能看的清楚,也不會被粉塵迷了眼,是的,這個時代,即便是大學上課,用得依舊是標配,黑板、粉筆、加黑板擦。
才剛坐下,旁邊的位置也有人坐了下來。
趙芳兒的書包很好看,是王茉莉親手縫的,他們幾個一人有一個她將書包放進書桌裏,拿出筆記本和鋼筆,坐的筆直。
一看就是個好學生,童小糖如是想著,她看的認真,卻沒注意到自己的鋼筆都從背包裏漏出來了。
“叮”
鋼筆落在水泥地上的聲音。
趙芳兒低頭一看,正好掉到自己腳下,彎腰撿了起來,筆帽被磨的很光滑,應該用了很多年,但可以看出,它的主人也很愛惜。
“同誌,請問這是你的鋼筆嗎?”
童小糖一愣,轉頭一看,落在那支白皙的素手上,正是她的鋼筆,接了過來,然後連連道謝,“啊,是我的,謝謝你同誌!”
“不用客氣。”
趙芳兒溫和一笑,就像是一朵美麗的蓮花,緩緩綻開,清麗而動人。
童小糖覺得臉有點發熱,移開目光,此刻她倒是慶幸自己的皮膚天生小麥色,所以即便是臉紅了,也不易被人發現。
鋼筆落在地上原本應該沾上灰塵,她正準備放在衣袖上擦,用手一摸,卻幹淨的很,愣了一下,然後明白了。
聞著身邊人不時傳過來的清幽香味兒,童小糖暗暗給自己打了打氣,“同、同誌,我叫童小糖,怎麽稱呼你呀?”
話一出口,她就有些懊惱,怎麽磕磕巴巴的呢!
她的臉蛋圓圓的,眼睛也是圓溜溜的,眸子黑白分明,清澈明亮,又因為懊惱,英氣的眉毛稍稍皺著,看起來卻十分可愛。
趙芳兒含笑伸出手,歪了歪頭,“你好,小糖同誌,我叫趙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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