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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北鬥速度(1/4)

作者:飄蕩墨爾本字數:8342更新時間:2023-10-30 12:16:06

    第45章  北鬥速度

    “不明白,曆史書上明明說,北鬥導航是雙星定位,為什麽到了你這兒,就需要四個?”

    不管有道理還是沒有,總是能找到懟回去的點,是方原的本事。

    “雙星定位說的是【北鬥一號】,當然,這是一個比較通俗的說法,學名叫【北鬥衛星導航試驗係統】。”

    “說來說去,還不是兩顆就夠了?”

    大方向沒有搞對,就截取大方向裏麵對的部分。

    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雙星定位係統,其實有三顆星,兩顆工作衛星和一顆備份衛星。”

    方原終於是連借口都找不到了,開始乖乖聽梁天把故事往下講。

    雙星定位係統的精度,在一百米以內,如果經過校準,精度能達到二十米。

    這樣的精度,肯定不如後來的【北鬥二號】和【北鬥三號】。

    但那是在特定的曆史條件下,雙星定位是國家最快能擁有自主衛星導航係統的辦法。

    在航天人眼裏,三步走的第一步,從無到有,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沒有【北鬥一號】,就沒辦法合法擁有自己的衛星導航係統。

    但【北鬥一號】是試驗性質的,三顆衛星分別發射於2000年10月31日、12月21日和2003年5月25日。

    使用的範圍僅限於我國境內,衛星壽命到期之後,就停止了服務。

    到了這一步還是不能合法地擁有全球衛星導航係統。

    根據國際電聯的規定,想要合法使用一個頻段,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首先,向國際電聯提出申請。

    國際電聯會把接受申請的時間,告訴申請方。

    申請方需要以這個告知時間為基準,於7年內開始使用這個頻段。

    如果未能成功使用,就視為申請失效。

    中國北鬥導航係統的頻段申請時間是2000年4月18日。

    歐洲伽利略導航係統的頻段申請時間是2000年6月5日。

    提出申請的時間相近。

    因為好的頻段早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就已經被占用了。

    北鬥和伽利略申請的頻段就出現了高度重合。

    國際電聯的第二個條件沒在這個時候就顯得尤為重要——當出現多方申請同一頻率的時候,可以相互協調,隻要使用方覺得不存在幹擾,就可共用。

    如果協調好了,各方就都可以合法使用。

    最開始,北鬥人的想法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頻段就剩那麽多了,努力合作,想辦法互不幹擾。

    2003年,【北鬥一號】的最後一顆試驗星發射上去之後,中國出資2.3億歐元,和歐盟簽署了參與伽利略項目的協議。

    隨後兩年,北鬥人付出了所有,收獲幾乎沒有。

    首先是核心配件銣原子鍾。

    按照北鬥人最初的想法,每一顆北鬥衛星會搭載四台銣原子鍾。

    一台國產,三台進口。

    那個時候,我們國家還沒有能力製造精度能夠達到導航衛星標準(一百萬年誤差在一秒以內)的銣原子鍾。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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