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明再也等不到問汪月娥的機會了。
因為第二下午,兩名警察就找到了他的私人偵探所,以“殺人嫌疑”將他逮到了城南公安分局。
負責審訊王克明的是刑偵隊的萬隊長。
到了審訊室,萬隊長直接問道:“王克明,昨下午,是不是你打電話到富城公司李總家裏,約他晚上10點到南郊公園與你會麵,有新情況需要和他麵談?”
“是的。”王克明隻得點頭承認。
“李總按約去了公園後,是不是你把他砸死,將屍體扔在了公園深處的一個假山後麵?”萬隊長緊接著問。
“沒,我沒有!”王克明瞪著眼大聲爭辯道,“昨晚在公園我根本就沒有見著他!”
錢隊長拿出兩張名片在王克明麵前晃了晃,沉聲道:“這兩張名片是你的吧?上麵有你的職業、名稱、通信方式,還有你的指紋,是我們在勘查案發現場時在李總屍體旁撿到的,是李總與你搏鬥時你不心遺落在現場的吧?
“還有,我們取得了李總家保姆和夫人的證詞,她們同時證明,是你昨下午打電話,叫李總晚上10點到南郊公園與你會麵,這些都是事實吧?”
聽完萬隊長的話,王克明如五雷轟頂,呆滯了片刻,隨即大聲辯道:“沒有!我昨晚根本就沒有見到李總,這全是汪月娥蓄意安排的,是她殺死了她的丈夫,我上了她的圈套!”
萬隊長冷笑道:“你是幹偵探的,是懂法律的,編造別人殺丈夫是徒勞的,我們要的是證據,你汪月娥殺死了她的丈夫,證據呢?”
王克明這時才明白過來,汪月娥交給他五萬元錢是誘餌,在他麵前的忸怩作態是迷惑,交待他給保姆打電話時的那些話都是蓄意安排的!目的是要把殺人之罪栽贓到他的頭上,讓他王克明當替死鬼!
這女人太有算計了。
毒花最美,美女最毒啊。
他鬼迷心竅地貪圖美色,卻掉進了美女精心設計的陷阱!
人證物證俱在,他就算有一百張嘴也不清楚了。
第二次審訊時,王克明竭力辯解道:“我沒有作案動機,我為什麽要殺死李總呢?殺死他對我有什麽好處?”
“你有作案動機,你貪圖汪月娥的美色,你想長期占有汪月娥,隻有李總死了,你才能迅速達到目的,並且‘財色兼收’。”萬隊長當即回道。
“財色兼收的不是我!汪月娥早就在外麵有野男人了!”王克明如同受了大的冤枉。
“證據呢?你拿出她有野男人的證據來!”萬隊長厲聲道,“野男人是誰?在哪裏?”
“她沒有野男人,李總為什麽找我跟蹤調查她?而當我手裏有她與野男人幽會的錄像時,她為什麽要給我五萬元的封口費?”王克明辯道。
“這些都不能算證據。因為一個是李總的主觀臆測,一個是你的試探敲詐。你們偵探所都是把這些主觀臆測和試探敲詐拿來作證據的嗎?”
萬隊長義正辭嚴地道:“而且,我們作過調查,汪月娥沒有你的什麽野男人,要有,這個野男人就是你,因為她的手機裏有你與她幽會時的錄音,要不要我把你的那些肉麻的話再播放出來聽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