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文竭力向李墨闡述一個事實:莉莉絲的未來,成功的可能性極大。
“是的,對於王先生所的手機遊戲行業,我的確沒有這方麵的專業知識,但是以我做電影的經驗來看,我認為電影和遊戲,還是有一些共同點的。”
李墨不慌不忙,侃侃而談。
“哦?請李先生指教了。”王信文似乎不大相信,隨口敷衍道。
“觀眾和遊戲玩家在很多地方其實是有共性的,對於電影來,如果玩家已經在腦海中對某樣事物建立了固定印象,那麽他在接受一部以該事物為主角的電影的時候,所付出的理解成本比如會比接受一個全新概念要低得多。”
“我認為遊戲行業也是如此。”
“玩家能不能,願不願意,會不會適應一個全新的玩法概念,這些在一款遊戲上市麵對玩家之前,統統都是未知數。”
“如果一個遊戲的核心玩法無法被玩家們接受,這就簡直像是一部電影的劇情無法讓觀眾入戲一樣。”
“即便其他的東西做得再好,美術再怎麽出色,程序結構再怎麽穩定,服務器再怎麽運行流暢,到最後通通都會變成擴大虧損數字的原因而已。”
即便王信文再怎麽嘴硬,他也不可能因為李墨不是這個圈子裏的人,就枉顧最基本的邏輯關係,強行對李墨的話進行反駁。
那樣隻會讓對方看輕自己的專業素養,進而看輕莉莉絲科技的價值。
於是他隻有轉移話題,寄希望於從其他地方能夠占據上風。
“李先生,我們莉莉絲科技的研發團隊,都是業內這些位置的頂尖人才,公司的產品雖然目前還達不到DE商務版本的標準,但是隻要繼續推進研發工作,最多個月,就能收獲一款現成的遊戲,這可比重新研發新遊戲要快的多了。”
“而在遊戲行業,能不能早一步上市,很有可能就是生和死的區別。”
“我承認貴方的研發團隊確實有一部分價值,從我個人的角度來,我也很欣賞貴公司研發團隊的努力和敬業精神。”
“但是,如果能在三個月內上線,這就簡直是笑話了。”
李墨在讚揚對方的同時,也毫不留情的發表著自己的看法
“且不貴公司的產品是在蹭DA的熱度,即便是從版權方手中拿到授權,這就已經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如果拿不到授權,所有的人物形象,動作,全部都要推翻重做,這個時間成本根本就無法估量。”
“還有,貴方如果打擦邊球之類的話,那就真是看國家對於版權維護方麵的決心了,我可以肯定,最多三年,或許隻要兩年,關於版權的保護將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等到那時,如果還指望這種打擦邊球的東西能夠大行其道……”
“嗬嗬……”
王信文三人麵色蒼白,無言以對
因為李墨的到來,‘聊止於嗬嗬’這句話看樣子將比前世更早的麵世了。
…………
經過幾密集的談判,李墨終於和王信文等人達成了協議:將莉莉絲科技及其所擁有版權的所有研發內容,以75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李墨。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