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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章 無奈之舉(1/2)

作者:祭使霍雍字數:8250更新時間:2019-11-04 09:39:43

    首先,在解釋李墨為什麽會對古麗美娜的要求如此吃驚之前,我們需要先明確一下,到底經紀人或者經紀公司與演員之間的關係到底是怎麽樣的。

    所謂的經紀人,在法律上的定義是這樣的: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使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但其實我們普通意義上所的經紀人,在大多數時候,指的是一個確實存在的個體。

    比如,宗帥直到現在為止,都還是李墨的經紀人,當李墨有演藝事業上的問題需要處理時,宗帥就會披掛上陣……

    不過,在墨龍傳媒,像這種單對單的‘經紀人-藝人’關係,目前有且隻有宗帥和李墨一對。

    在墨龍傳媒成立之後,宗帥為了貫徹李墨創立全新經紀人結構的意圖,已經將‘單對單’的模式完全摒棄,轉為一種目前在國內較少出現的‘多對多’模式。

    所謂的‘多對多’模式,指的是複數的藝人同時對應複數的、分別負責不同職責的經紀團隊和宣傳團隊。

    這種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將藝人和經紀團隊的工作分為非常細而專業的多個模塊。

    無論藝人的要求是電影、電視、代言、日常……,經紀公司旗下都有對應的團隊能夠為其提供相應服務。

    在這種模式下,或許藝人會因為專攻某一領域而與公司某一方麵經紀團隊的合作稍微密切一些,但絕對不會出現像是n年前王晶花從hy出走橙,一口氣帶走hy半壁江山的情況。

    即便墨龍傳媒的經紀部門為旗下的藝人們提供了盡可能好的全方位服務,但不管是什麽樣的藝人,歸根結底也是普通人而已。

    隻要是人,都不會喜歡自己腦袋上頂著個太上皇,用各種的條條框框限製自己的行動。

    起來,墨龍傳媒的經紀部門還算是厚道的了。

    與其他行業不同的是,作為一個剛簽約的藝人,經紀公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擊藝人的自信心。

    “別以為你長得好看點就可以趾高氣揚,這個行業你這種人一抓一大把。”

    “別總是跟我提這個提那個,你現在有這個資格嗎?越大牌的明星越謙虛,學著點。”

    “你平時走路能不能注意點,精神點,好歹是個藝人,別總用路人的標準要求自己。”

    為什麽要這樣呢?

    當然是為了便於管理啊。

    這便是朝的藝人經紀管理模式——家長式管理。

    在這種管理模式下,藝人是雇員,雇員為公司打工,以公司利益為主。

    這種模式以香江的無線電視台最為典型。

    工作量大、收入少是無線藝人的普遍狀態。

    即便我們經常看到某演員在vb出品的各種劇集裏出現,但其實他的單集片酬很有可能根本就不高,甚至他們可能隻是簽著勞動合同領著固定薪水的雇員……

    雖然在這種模式也誕生了很多明星,但很顯然,在更多競爭者出現的時候,vb的這套模式已經日漸式微。

    作為一個有著前世記憶的穿越者,李墨當然不可能把vb那種上世紀的管理方式拿到自己的公司裏使用,但這並不代表他會放棄墨龍傳媒應得的一部分利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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