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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隻想著一個女人(1/2)

作者:楊柳依依字數:4166更新時間:2023-10-07 01: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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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省委領導劉鑫宇看了看大家,在盛建元來之前,他們其實已經開了挺久的會了,隻是具體的處理方案,還得盛建元這個“欽差大臣”來拍板,所以哪怕已經淩晨了,大家累得腰酸背痛眼花繚亂的,也不敢多說什麽,還要事無巨細的向領導進行匯報。

    壓著聲音清了下嗓子,劉書記又扶了下眼鏡,這才看著筆記本兒說,“是這樣的建元同誌,目前海市和各省各市都根據中央的指示捉拿了許多走私販子,有走私汽車的,也有走私設備的,還有香煙啊軍用電台等東西,嚴格意義上來講,就都算違禁品吧,但是這個量刑,我們拿不準。

    要按照以前投機倒把罪的量刑原則,倒賣超過1000塊錢的物資,就能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可現在不隻是錢多錢少的問題,還有種類,這個量化標準實在太模糊了。

    比如,倒賣1000塊錢以下的怎麽判?倒賣汽車和香煙是一樣的嗎?或者有人以前倒賣過香煙,但他現在不幹了,是不是需要追及過往呢?

    如果這個標準不一條一條的製定仔細了,隻怕會出現錯漏。幾年前冤假錯案的問題到今天都還沒完全處理好,我們可不能再製造出更多冤假錯案來啊。”

    盛建元聽完,沉默了一會兒,笑了,“鑫宇同誌提的這個問題很好,很有前瞻性,那麽我們就來具體的討論一下如何執行的問題。

    我們的宗旨就是一個,也就是公安們常說的,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對於汽車等嚴格不能私人買賣的物資,必須從重,但是小商品、小電器,就不要追究太嚴格。

    對於不超過萬數金額的已經洗心革麵的走私犯,我們也不必過於追究了。

    國家要發展,經濟要騰飛,該打擊的要打擊,但該放手的還是要放手。

    現在無論是包產到戶也好,允許私人經營買賣也好,都是在往前走,不能再用投機倒把來限製民營經濟。

    隻要堅持住了以上我說的這幾點,相信大家也就能掌握這個度了。”

    整個州裏的官員為了這個量刑標準的問題探討到了深夜不說,反正喬建業這邊處理完傷勢之後,就被裴弘安派車送回家了。

    公安局的車呀,喬家上下這輩子都沒想過會有這待遇。

    不過也不想再坐第二次就是。

    至於李秘書、薑管家和盛驕陽,自然是和喬家人分道揚鑣了。

    薑管家的任務是照顧孩子,所以直接就帶著盛驕陽回了六號院兒。

    但李秘書就比較淒慘了,才剛處理完喬建業的事兒,立馬急匆匆得趕到州裏,盛建元那邊的很多事情,還需要他這個秘書幫著辦呢。

    同一時間,已經在看守所待了十來天的程處亮,從一開始進來時的忐忑、害怕,到現在已然是冷靜和認命了,因為手下的人一個也沒來見他,不可能是不想來,那就是不能來,沒法來。

    唉,坐牢就坐牢吧,出去了又是一條好漢。

    好在他收手得早,按他那點兒情節,總不會挨槍子兒就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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