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也不能怪目暮警官。
破案講究證據說話,不能憑主觀想法判斷誰是凶手。
這一點,當了那麽多年警察的目暮警官當然是知道的。
可目前發現的線索大多都指向福浦玲治。
再加上福浦玲治擁有三人中最好的作案條件,可以輕易做到一些其餘兩人不方便做到的事情。
例如偷偷打開一點天窗。
能控製天窗的隻有駕駛位上的那個開關。
其餘的人想要開天窗,要麽自己去開,要麽讓福浦玲治幫忙開一下。
如果是前者,那麽其餘兩人肯定會有印象。
而如果像現在這樣是後者,那也會給別人留下一些印象。
但,如果是福浦玲治自己要開的話,那情況可就大不一樣了。
他是駕駛,其餘人都在後麵坐著,副駕上沒人。
即便他自己偷偷把天窗打開一條縫,然後再關上,也沒人會注意到。
在這種情況之下,目暮警官懷疑福浦玲治是非常正常的。
而且,可以這麽說,隻要是一個合格的警察,都會懷疑他。
隻不過,因為這起案子有些複雜,先是被偽裝成意外,又有嫁禍的嫌疑,這讓目暮警官多留了個心眼。
想了一下後,目暮警官準備就這樣繼續下去。
一方麵是他想看看凶手會不會露出馬腳。
當然,如果凶手就是福浦玲治的話,那就更省事了。
以現在發現的線索,他們可以直接把福浦玲治帶回警視廳,進行進一步的詢問和調查。
可如果凶手另有其人,那他想借這個機會,配合凶手演一場戲。
看看能不能讓凶手露出破綻。
另一方麵,他們手上沒有可以確定凶手身份的證據。
如果不繼續下去,那除了把三人都帶回警視廳調查外,他一時間也想不出其他辦法。
做出這個選擇,也實屬無奈之舉。
若是凶手不是福浦玲治,真凶也沒有露出馬腳,那麽他隻能回頭加派警力,在這塊地方繼續調查。
試試看能不能找到什麽決定性證據。
同時還得分出一些人,讓他們注意一下飯合拓人和天堂晴華。
因為這兩人也是嫌疑人。
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警方不能把人一直留在警視廳,一到時間就得放他們走。
這是他們的自由和權利。
能省事的話,那當然省事最好。
所以,目暮警官隻能希望計劃能夠順利進行。
要麽證明福浦玲治就是凶手。
要麽真凶露出破綻,讓他們先確定身份,然後再計劃如何抓捕。
“就是表麵意思。”目暮警官隨口敷衍了一句後,繼續說道,“打開天窗,讓原本夾在天窗縫隙裏的死結鬆掉...”
“屍體在沒有束縛的狀態下,在上一段路,木柵欄掉下來的地方緊急刹車,就可以讓屍體落在這裏。”
在說這些話的時候,目暮警官也在觀察三人臉上的表情。
三人的表情都十分正常:福浦玲治被懷疑是凶手,臉上的表情自然會顯得有些慌亂。
除此之外,還有些想為自己辯解的焦急。
而另外兩人對於福浦玲治可能是凶手的事情,都露出了驚訝的表情,隨後還有些不可置信。
三人的反應都很正常,看不出什麽來。
這種結果在目暮警官的預料之中。
在心中感歎了下這案子不好處理後,目暮警官迅速收拾好了心情,準備就這樣繼續下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