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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大有問題的律令(2/2)

作者:有點混蛋字數:4602更新時間:2021-04-23 09:24:33

    一切迷霧,好似被一條絲線串聯,一下子就全明了了。

    看著趙匡胤如夢初醒的樣子,魏仁浦善意地提醒道:“不要慌,喝口茶,這隻是我的猜測罷了,且聖上又不是傻子,如今天下未定,聖上怎會抑武?頂多是敲打一番罷了。但在一統天下後,聖上必會逐步開始抑武,此事太過遙遠,可暫且放下,在眼下,範質極有可能借韓倫一案大做文章,你我需早作防備。”

    趙匡胤照著提醒,喝了口茶,將心中一團亂麻般的思緒理清後,開口問道:“那你覺得,範質會如何做文章?”

    魏仁浦突然加重語氣:“律令,範質極有可能重編律令!”

    這又涉及到了趙匡胤的知識盲區,他撓了撓頭:“重編律令?這個影響很大麽?”

    “當然很大,當今勳貴為何敢胡作非為?”

    魏仁浦自問自答:“正是因為律令不夠完善,無法懲治這些胡作非為的勳貴。”

    “有這等事?”趙匡胤滿腦瓜子問號,他對浩如煙海的律令可謂是一竅不通。

    此時的律令可不是一本法典那般簡單。

    自唐末以來,各皇帝頒布的,用以補充律法的敕令,都囊括在當今的律令體係內,多達千條。

    魏仁浦好為人師,但也不著急詳細解釋,先是問道:“當朝官員,可用官身抵罪,這你總知道吧?”

    趙匡胤點了點頭:“這我知道,凡是八品以上官員,皆可以官身抵罪。”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說法在此時壓根就不存在。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才是當今社會的真實寫照。

    在此時,官員犯法,會由朝廷組織司法方麵的官員進行審議,再由朝廷根據審議結果做判決。

    而官員在接受審議時,依照律令,會享有各種減免刑罰的特權。

    犯罪的官員,隻要他有從八品以上官身,或是立過戰功,皆可以官身或是功績來減免刑罰。

    死刑減為流放,流放減為杖刑,官階高點的官員,甚至在犯有死罪的情況下都可享有無罪釋放的特權。

    洛陽十阿父為何敢肆意妄為、無視國法?

    一方麵他們身份尊崇,且互相勾結,朝廷不敢妄動。

    另一方麵,他們皆有官職在身,就算被下獄審理,按照此時律法,也絕對罪不至死。

    這種畸形的律令體係,正是五代各政權為了籠絡武將,而不斷妥協的結果。

    “問題就出在這個官身抵罪。”

    魏仁浦輕輕撫了撫唇上齊整的短須:“若以我朝通行律法斷罪,普通百姓殺一人就要抵命,但韓倫在洛陽血債累累,以官身抵罪仍可逃得一死。”

    殺一人是死罪,殺十人也是死罪。

    但以官身抵罪時,殺十人者也可免除死罪,這便是當今律令最大的問題。

    魏仁浦冷哼道:“多虧了聖上將我調到政事堂,這些日子,我多番調查範質,發覺他與知雜禦史張湜,以及大理寺卿劇可久往來密切,而且他最近開始頻繁借閱前幾朝的敕令,我猜他是要借韓倫一案,整頓現行律令。”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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