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後,沈雲迫不及待的一頭紮進東廂房裏間。
他先是試著用竹簫去紮地上的地磚。
“當”他沒有用真氣,單憑竹簫之鋒利,將一塊差不多有三寸厚的地磚刺了個對穿。
了不得!都快比得上匕首了。
心念一動,他從百寶囊裏拿出匕首來,試著去劃竹簫的表麵。
這把匕首是他從石橋坊市買到的殘品法器,真正當得上“削鐵如泥”四個字。然而,它劃過竹簫的表麵,卻連印子也沒有留下一道,更不用說劃痕!
也就是說,竹簫之堅硬,遠在他的預料之外。
沈雲沒想到自己無意之中又發現了竹簫的另一個優點。驚訝之餘,他索性用匕首去斬竹簫的尾端。
“當”,火星子四射。
竹簫什麽事也沒有,仍然是印子都沒一個。可是,匕首的鋒刃上卻崩出了一個大口子。
沈雲萬萬沒有想到竟是這種情形,不由“滋”的抽氣,後知後覺的肉疼起來這把匕首,他花了六千兩銀子。並且,到目前為止,他還沒有找到比它更襯手的兵刃。
如今,後悔也沒有用。這麽大的一個口子,不用說,它廢掉了。
肉疼過後,沈雲索性破罐子破摔,拿著竹簫去刺匕首的中段。
“哢嚓!”
匕首應聲斷為兩截。
再看竹簫。無傷無損,完全沒事!
難道它是一件真正的法器?沈雲如獲至寶,激動的扔了手裏的半截匕首,雙手捧著竹簫,再一次的細細把玩。
見識了它的厲害,如今再看它,他是越看越滿意:
比匕首更鋒利,也更堅固,自然是最大的優點;
練習了《洗玉訣》之後,他越來越覺得匕首太短,不合手了。而竹簫通體長二尺八寸,恰好是短劍的長度,不長不短,很合他的心意。
沈雲拿在手裏挽了一個劍花。
劍芒冷冽,堪比青霜。
好寶貝!就是真正的寶劍,也不過如此!
沈雲輕撫竹簫,有些惋惜的歎道:“可惜,就是重量輕了些。”剛才挽劍花的時候,感覺輕飄飄的,不是很襯手。
隻是匕首已毀,眼下,也找不到更好的兵器。他又試著挽了個劍花。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他覺得比剛才要順暢一些,心道:許是我沒有用慣這般輕靈的兵器,所以不應適。
如此一想,對竹簫僅有的一點不滿意,也煙銷雲散。
奇兵難得。江湖上殺人奪寶的事,不要太多。如此寶貝,要是將來不慎被他人奪了去,或者丟失了,都慣可惜的。心頭一亮,沈雲想到了“認主”。這是他在陪陵裏新學到的一個法門。
認了主的法器,旁人應該奪不去了吧!
對,就讓竹簫認主!
沈雲當即依玉傀儡上刻著的法門,咬破右手中指,在竹簫上滴了一滴血。
鮮紅的血珠子“嗖”的一下,鑽進了竹簫裏,不見了。
與此同時,沈雲心裏對竹簫突然生出一股子親切感來。感覺手裏的竹簫不是一件冷冰冰的死物,倒象是久別重逢的朋友。
是認主成功了的緣故嗎?他好奇的再次揮動竹簫,又挽了個劍花。
還是覺得輕了些。
他唯有歎道:“竹簫啊竹簫,你要是能變得重一些,就好了。”
話音剛落,手頭頓時一沉。
竹簫真的變重了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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