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索先生你好,我是新生力量公司的市場部經理,盧文博。”
“盧經理你好。”吳索伸手跟他握了握,而後向他介紹道:“這是我的經紀人,李文嘉。”
沒錯,李文嘉也來了京都。
吳索第一次投資這種跟他沒啥關係的事,他都要幫著看一下,何況是簽代言這種他本就應該負責的事。
“李先生你好。”
“盧經理你好。”
兩人也握了一下手。
之後……便沒吳索什麽事了。
如果談代言需要藝人自己上陣的話,那要經紀人有啥用?
所以他隻是來露個麵而已,畢竟人家隻認他這張臉。
至於“新生勢力”為什麽會找他來代言,盧文博也了。
是因為他們新上市的一款手遊,正需要找個代言人。
而美工部那邊有個妹子,推薦了吳索,還拿出了一張以他為模型的遊戲人物圖像。
公司老板看過之後,覺得眼熟,問這個人是不是“陸明”。
得到確認後,他當場便拍板決定就用吳索。
所以:緣,妙不可言。
李文嘉與盧文峰談了有一個多時,終於把合同敲定。
別以為價格已經商量好,這代言就能穩了。
一份代言合同的細節可不簡單。
廣告拍幾個,是視頻類的還是平麵的,一次拍多久,要拍多少次,在哪拍,什麽時候拍……
還有要出席幾次活動,每次活動多長時間,活動的場地在哪,規模如何,什麽時候出席……
甚至還有要避免跟哪些人同台,活動場合不能出現什麽東西……等等。
這些都是要寫進合同裏的。
當然,明星的要求多,但廠商那邊的要求也同樣不少。
最典型的就是:不能在公共場合穿戴、吃喝,甚至提起其它同類產品。
不過吳索簽的是遊戲代言,倒是沒這方麵的限製。
但是“新生力量”那邊,也提出了一些讓他很膩歪的要求:
每必須保持他的同名角色一時以上的在線時間;
每必須附帶遊戲截圖更新一條跟遊戲內容相關的微博……
當然,對方沒有求一定要是他本人操作……畢竟是不是他操作的,他們也看不出來。
所以這時候就很體現助理的重要性了。
恭喜肖楠,助理任務 1!
合同打印出來後,吳索當場便簽了字。
盧文博也一樣,且蓋上了公司公章。
這份代言合同便算是正式簽訂了,而吳索的賬戶裏也即將增添一筆百萬巨款。
他跟公司的“五五開”可是包括代言費的。
這邊搞定後,吳索又趕去了“仲裁者”的拍攝現場。
至於他這邊的“空閑時間”,自然是請了假的。
而一向對他請假沒好臉色的劉全,這次卻是舉雙手讚成。
因為“仲裁者”劇組的資金已經消耗大半,但拍攝進度卻勉強才過三分之一……
他們即將遇到劇組的常見問題之……資金不足。
所以,這是吳索的100萬,也是劇組的100萬。
劉全差點沒陪著他來簽合同……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