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見陸勵南直接往書房走,便打消了這個念頭。
孩子已經睡著了,進去或許會吵醒了他們,還是先不去看了。
反正以後這兩個孩子都是跟著她的,還有好多時間可以看。
譚暮白在陸勵南進了書房之後,也跟了進去。
書房裏燈光通明,如同白晝。
書桌上擺放著新的離婚協議。
“看看吧,我已經重新修過了。”
陸勵南將新的離婚協議遞給他。
譚暮白接過來,一頁一頁仔細看。
確實如同他所說,離婚協議已經重新修過。
上麵明確說明了會把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交給她。
可是,協議的最後一條,卻讓譚暮白覺得奇怪:“這最後一條是什麽意思?”
上麵寫著,雖然孩子的撫養權交給身為母親的譚暮白。
但是,孩子卻要在一年後交給她,這一年的時間裏,兩個孩子都要留在陸家。
“字麵意思。”陸勵南回答,“我跟你離婚後,可能會跟太太搬去她工作的城市住,以後不方便常常來看孩子,每年探望孩子可能就做不到了,所以想把孩子留在我身邊待一年,一年後會把孩子送回來還給你。”
“一年……”
譚暮白念著這個期限。
似乎在思索什麽。
陸勵南道:“如果你不同意,孩子的撫養權我就不會讓給你。”
“我同意。”
譚暮白並未多做思索。
她相信陸勵南的為人,他是說到做到的。
“那就簽字吧。”
陸勵南看她都接受了協議的內容,便催促她簽字。
譚暮白握筆,落筆。
筆尖觸及協議的簽字處。
眼看名字就要寫下,忽然,又停住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