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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學競爭的有關概念(1/2)

作者:安心字數:4114更新時間:2023-10-15 16:38:23

    一、大學概念的界定

    大學是指那些實施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曆和學位教育的綜合性、多學科的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本書中“大學”有如下限定:

    (1)必須能夠實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規的學曆教育和學位教育,即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2)必須是綜合性、多學科、多專業的,至少設有三個以上國家規定的學科門類為主要學科;

    (3)必須是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

    二、競爭的概念

    “競爭”概念形成已久,但是對之準確理解和把握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關於競爭概念的詮釋很多,但關於大學競爭的概念尚屬空缺,這裏僅從幾種有代表性的經濟競爭概念的角度作一借鑒。

    第一種觀點認為:“競爭是指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跟人爭勝。”

    第二種觀點將競爭解釋為:①互相爭勝。如:競爭上崗;實力競爭。②特指商品生產者為爭取有利的產銷條件而進行的相互角逐,是商品經濟矛盾運動的必然產物,也是商品經濟的普遍性特征。

    第三種觀點認為:競爭(Competition)指賣主為爭取有利的產銷條件所進行的相互劫持與爭鬥。各廠商為了爭奪原料、市場、投資場所和取得高額利潤進行激烈競爭。競爭雙方憑借自己的經濟實力,力爭打敗對手,這種競爭具有普遍性與破壞性。同時,由於競爭的結果,使得各種商品的價格被迫趨於成本的水平線上,形成市場價格的自行調節,各廠商達到利益均衡狀態。

    第四種,競爭的唯心論,認為競爭是無規律可循的,在競爭中獲勝是“上天的安排”,競爭失敗是“命運的捉弄”。

    第五種,競爭的不可知論。認為競爭即使有規律,也是不可認識的。

    我們認為,從廣義上說,競爭是人的好勝圖強性的外延,是人與人之間爭優劣、比高下、求勝負、圖存亡的角逐和較量。這種廣義競爭廣泛地存在於經濟、政治、文化、教育、體育、軍事等各個領域,貫穿於整個人類社會曆史。無論是廣義競爭還是狹義部分,其機製都在於“優勝劣汰”,競爭不僅是實力的較量,實力強者被保存、發展、壯大,實力弱者被淘汰,而且更是智慧的較量,智慧高者可以優勝,甚至“反劣為優”,智慧低者可能“劣汰”,甚至“反優為劣”。“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競爭的普遍規律。

    競爭的唯心論和不可知論觀,其根源就在於誇大了競爭中的偶然性、流動性和不確定性的方麵,不能唯物而辯證地認識和理解競爭中的偶然性和必須性、流動性和固定性、確定性和不確定性的辯證關係,為複雜的競爭現象所迷惑。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偶然性中隱含著必然性,人們可以透過偶然性去把握必然性。競爭是有客觀規律的,規律是可以認識的,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在競爭中是自發地、強製地起作用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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