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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風緊扯呼?已經晚了(1/3)

作者:浙東匹夫字數:7836更新時間:2019-11-29 06:35:47

    五月一日,勞動節,也是一個星期天。

    身在蘭方的陳明誠,焦急地等待著前方的消息。

    他是前天受到顧鯤的啟發後,想到可以布局“囤積居奇、等待官方漲價後再拋售”的柴油生意。

    然後第二天一早,他就讓自己的手下火速加急、做各項準備工作。

    從融資、抵押,到尋找物流倉儲、確保進貨環節。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計劃中的幾個重要節點,今天就能得到準信回音了。

    蘭方的經度和海藍、越南相似,所以時間上也就比華夏時間晚一個時區,雙方的作息時間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上午九點多,陳明誠先收到了第一個好消息。

    他的心腹女助理拿著一份剛打出來的傳真件,向他報喜:“老板,匯豐銀行文萊分公司的查爾斯經理,同意了您的抵押融資申請,他說他會盡快辦完抵押/質押手續和放款。

    我按照您的吩咐,額外給了他私人30萬令吉的好處……他才答應先放款,再等你的船返航後辦理質押。”

    陳明誠為了囤油倒賣,需要的資金量當然是越多越好。但別看他號稱資產1500萬令吉,可大部分是固定資產,沒法快速變成現金流。

    而船舶這種東西,走“抵押”程序的話,能貸到的錢並不多,要打很大的折扣——因為銀行給車船辦理的“抵押”,是並不扣留實物的,隻是抵押一下產權登記的權證,而船還是留在業主手上,可以繼續經營的。

    如果是車子的話,那業沒什麽,因為車子很難跑出國,跑路滅失的風險就比較低。

    而遠洋船舶,是可以一伸腿就去全世界任何地方的,萬一跑到一個當地法律很複雜、犯了事兒扣船不還的國家,那銀行哭都沒地方哭去。

    因此,公事公辦的話,陳明誠那兩條單價三四百萬令吉的油船,走抵押手續隻能弄到一百萬令左右的錢。

    陳明誠當然不能忍受這種賤押,所以他選擇了另一種手續——質押。

    船舶質押跟抵押的最大區別,就是船是要扣在銀行指定的港口的。因為實物被銀行控製了,不怕你跑路,這種手續能夠得到的貸款,可以達到不扣船模式的兩三倍之多。

    然而,陳明誠的船還在海上呢,要再過一星期左右才能回到蘭方,而他要錢要得特別急,絕對等不到一個星期的。

    所以,公事公辦的話,就意味著他要麽拿不到足夠的錢,要麽他拿到錢的時間太晚、誤了大事兒。

    陳明誠的選擇是:那就不公事公辦了。

    他給匯豐文萊分公司的查爾斯經理,個人塞了30萬令吉的好處,換取對方違規操作、各方麵通融一些。

    殼牌石油本來就是匯豐文萊分公司的頭號大客戶,陳明誠在跟對方拿錢的時候,又極盡巧舌如簧,拚命吹噓他這次借錢“隻是短期周轉一下,是千載難逢穩賺不賠,絕對不可能讓匯豐銀行有風險的好買賣”。

    那口才,基本上跟《堵神》裏陳刀仔(劉得華)跟花柳成(吳猛達)借高利貸時的台詞差不多了。

    如此花言巧語、加上那30萬令吉起的作用,終於讓查爾斯利令智昏,決定為他擔一次違規操作的幹係。

    “反正不是什麽大事兒,隻是打個時間差。到時候等他的船回來了,補上手續,再花點小錢籠絡一下手下人堵上嘴,神不知鬼不覺……”估計查爾斯就是這麽想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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