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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公道自在人心(2/3)

作者:浙東匹夫字數:7144更新時間:2020-05-07 11:08:50

    唐佳儀態款款地說了開場白,然後一揮手,她背後的投影幕上就投射了一副東南亞的地圖。

    唐佳指著說道:“據我所知,目前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我們堅稱的‘正當防衛’是否符合構成要件、前因後果的具體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尤其是昨天印尼外交有關部門的抗議中,也質疑了這一點。

    在這裏,我可以明確地說,10月9日當天,我國公民顧鯤的遊艇‘朱森號’,是在阿拉弗拉海的東經132度47分、南緯3度22分附近區域,遭到的印尼籍海盜勢力襲擊。

    那個區域距離最近的印尼島嶼、也就是東馬魯穀群島中最東南方島嶼,有110海裏之遠。距離澳洲本土最近的點,是澳洲西北角的卡卡杜港,距離是176海裏。根據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的等距中心線原則,第一事發地點並不屬於印尼領海,也不是澳洲領海,最多隻能算是印尼經濟專屬區。

    而事實上,據我所知印尼當局自1975年國際海洋法公約頒布以來,從未明示接受或拒否過‘等距中心線原則’,也就是說,我們可以認為印尼當局在該問題上,一貫采取了模糊曖昧的態度,不排除是基於利益最大化的實用主義考慮……”

    唐佳這番話說得侃侃而談,非常有風範。

    其中的一些國際法法理,外行不解釋可能聽不太懂。

    經濟專屬區的劃分,並不是強製要求“等距中心線”的,那隻是一個聯合國提供的參考標準,建議這麽幹。但是如果交界兩國另外協商一致,你要按大陸架的自然地理延伸之類原則劃分勢力範圍,那也是可以的。

    她說這番話,也是為後麵的鋪墊。

    “……而根據我們對往年當地情況的了解,過去25年來,印尼海巡在當地維持國際航行、漁業秩序的嚐試,還遠不如澳洲有關部門。澳洲人至少還在過去25年中,因為收到相關求救、求助而進行國際海上執法20於次。

    由此可見,印尼當局並未實際實踐其對理論經濟專屬區的國際航行自由秩序的維護。在這種環境下,無法指望當事人遇到緊急情況時不靠自救反擊解決問題。而且顧鯤當時遇到的海盜有非常高的危險性,完全有可能在後續航行通過阿拉弗拉海-班達海交界海域時發動二次襲擊。因此對他們據點的反擊,完全屬於對潛在的報複危險的壓製……”

    法新社美聯社塔斯社諸記者聽了頻頻暗暗點頭,看樣子蘭方人的理論鏈條做得非常紮實。

    剩下的,就看蘭方人的證據是否紮實,能不能把理論鏈條串起來。

    印尼記者非常憤怒,但他們身份不夠,也不好意思第一個跳出來質疑,所以他們按照之前托關係安排好的劇本,等了一會兒,還不忘對著旁邊一個澳聯社的記者使眼色。

    澳聯社是路透社在澳洲的分社,於是,幾秒鍾之後,一個澳聯社的記者就站起來質疑了。

    這個記者名叫馬庫斯.佩恩,他尖銳地問道:“唐部長,請問您說的那麽多天花亂墜的假設,有多少實際證據呢?海盜襲擊的第一現場,是否有明確的視聽證據?這些視聽證據,是否能確鑿地證明其時間、地點?”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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