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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服氣(1/2)

作者:愛則??字數:6206更新時間:2023-10-16 10:00:47

    “老師,您別這樣。”柏睿傑自己的目的沒達到,連自己怎麽死的也不知道,放棄計劃又不甘心。

    “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解釋。”俞蘭暉冷冷的。沒有證據?心理攻勢也壓死你。

    “老師,您誤會了。”柏睿傑企圖蒙混過關。

    俞蘭暉轉身就走。

    “我不是要趕你走,我就是……不服氣,想看你……哭……”柏睿傑氣勢全無。

    俞蘭暉用好奇的眼神看著他,他什麽意思:“接著說。”

    “我生日那天,讓你看見我哭來著。我覺得也得讓我看見你哭一次才公平。”

    “所以你就借口拿快遞劃了我的車座,所以你等我停好了車往裏麵放了假蛇才假裝放學晚了剛剛回家,所以你養了十幾天的蠶覺得夠大夠嚇人了才拿來給我看。”

    “你都知道!”柏睿傑大吃一驚!

    “今天看到蠶才知道。”

    “可是你一點兒都不怕。”

    “如果我告訴你,我弟弟劃爛過我的書包我縫好了;我弟弟把真正的蛇放在我床上,我用棍子挑開了又打死了;我弟弟把綠綠的菜青蟲放我筆盒裏,我炒熟了放回他吃飯的碗裏;你現在是不是覺得自己玩兒的隻是小兒科?”

    “你弟弟真調皮。”柏睿傑要回避重點。

    “我還沒有說,這三次他後來都被我用棍子打了。我家有一根手指那麽粗的棍子,是我專門用來打他的。犯一次錯打5下手心。”

    “你不犯錯,不挨打嗎?”柏睿傑想在哪裏搬回一局,找回麵子。

    “我錯了,有我爸媽打我。”

    “打人不好,違法。”

    “做錯了事就要承擔後果,就要認罰,這叫懲罰。否則就沒有規矩。”俞蘭暉越說越有氣勢。

    “……”本來想擺你一道,結果變成我受罰?柏睿傑抹不開麵子。

    “你要我留下來也行,那就要遵守我的規則。有不同意見可以提,但是不能因為逃避懲罰而修改規則。”

    “什麽規則?”柏睿傑完全沒有了底氣。

    “一、做錯了事要道歉要認罰;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請人幫忙要有禮貌;三、決定做的事情全力以赴,態度第一。”俞蘭暉拿出當年給弟弟立的規矩。

    “那我也有要求。”柏睿傑腦子飛快的轉著,為自己謀取利益。

    “你說,我看看能不能接受。”

    “我的事情必須經過我的同意。”

    “還有呢?”

    “你不能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必須跟我商量。”

    “第三條?”

    “我可不可以不叫你老師?叫你名字?柏睿辰大我十歲我都不叫哥。你才大我七歲。”

    “柏睿傑,你這三條我可以答應你。是你要知道,人和人之間總是會有矛盾的。我們立規矩的目的是減少矛盾,但是不能避免矛盾。所以如果你我之間出現矛盾,我希望我們可以心平氣和的商量。”

    “好的。”

    “那我們立個字據吧。白紙黑字,誰也不能抵賴。”

    兩人立好約法三章的字據,簽名,一式兩份,搞得和兩國建交一樣。

    “柏睿傑,車座那三件事咱們怎麽算?”俞蘭暉在這裏等著他呢。

    “對不起,蘭暉。我錯了。”柏睿傑還鞠了一躬,但是一聲“蘭暉”叫的俞蘭暉渾身不舒服,還沒有人這樣叫過她的名字,她頓時覺得是不是答應錯了。

    “棍子呢?”

    “啊?我家沒有棍子。我都沒有挨過打。尺子行嗎?有一把長尺子。”柏睿傑的口氣好像特別盼望被打手心似的,他找來一把50厘米的直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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