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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子因母貴?(1/3)

作者:樂晨夕字數:7012更新時間:2018-12-14 11:07:06

    “如果沒有戰船,他們的生命會受到威脅,不過我會讓他們在你們出發前指導你們的工人如何安全運送的。”程延仲說這話,顯得自己這邊很大方,讓鈴木一方覺得自己很吝嗇。

    鈴木還想做點垂死掙紮:“程公子,我雖向你們提出三成優惠,但已退讓了,可你卻一點都不給我們讓步,是否讓人覺得無誠意。”

    “誠意與否,在於我們能否助鈴木老將此次瓷器生意做到盡善盡美。我的戰船,可以帶你們走最近,最穩,最安全的路線。這就是無價的誠意。對了,不知鈴木老板有無問過你聘請的資深船員,願意做船員還是戰船水手,他們有無跟你說說這海盜泛濫的凶險?”程延仲問。

    這切中了鈴木的要點,他昨日去了解過,答案確如程延仲所說:這個程延仲,為了工人的安全,寧肯放棄與我長期合作的機會,也不想讓他們乘坐載貨的船去冒險,不管他這是真心還是在做戲,他這麽堅決,是不會降價的。

    “好,程公子,我答應你的價格。”鈴木終於鬆口了。

    程延仲也想鬆口氣,但還沒完,鈴木還有條件:“我要在合約上加一條:瓷器若非人為損壞,毀一陪十。你答應嗎?”

    這時,程程迪智看程延仲的應變力,程延仲很快答應:“沒問題,就加在合同上。”

    程迪智點頭了。鈴木奇怪了,他本料定程延仲不會答應的,自己居然連這年輕人的心思都猜不中了?

    程延仲也不退讓:“鈴木老板,我方也有一條:戰船水手安全自負,貨船上我方工人的安全由你方負責。這個要求可不算高,甚至不算要求。”

    “程公子還真是愛護手下,仁慈,令人敬佩,我當然也會答應的,那就,重新寫合同吧。”鈴木決定了。

    合同寫好,雙方各一式兩份,仔細閱讀後,程迪智在上麵簽字,用漢語對程延仲說:“延仲,這次主談人是你,也在上麵簽字。”

    “啊?我。”程延仲有些不敢相信父親說的,但想想事情也是這樣的,就簽了自己的名字。程延新看到程延仲簽了字,心中的氣驟然而生:隻是會講扶桑話而已。

    然後雙方交換合同簽字。

    去海邊,驗貨,清點,裝貨,現銀付款。

    程延仲問程迪智:“爹,剛才我答應鈴木損一賠十,鈴木都驚訝了,你怎不阻止我呢?”

    程迪智雙手擺在背後,望著遠方的大海,覺得自己有穩妥的繼承人了:“延仲,如果當時我表示不願意的情緒,就會讓鈴木看出我的擔憂,他就可借此再次壓價。”

    “那你不擔心他弄手腳,損壞瓷器,真的讓我們賠十,他就可鯨吞一筆?”程延仲問。

    程迪智笑得很輕鬆:“延仲,其實你都想到了,還問爹。鈴木這樣做是不想瓷器有損,他提出此要求是想讓我們幫他安穩運輸,抵達,不出意外。至於弄手腳,他不會的,那會損壞他在扶桑的名聲,在大明也不會有人願意與他做生意了。他這樣會得不償失。延仲,你一下就想到了,剛才你腦子快。”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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