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四月,畿輔依然滴雨未下。
朱由檢雖然很是憂心,卻也知道這事急也沒用。
隻得派人追趕還未到任的溫體仁,命令到任後第一件事就是漕糧為先,其餘商船官船全部靠後排隊。
起官船,也是一大弊端。
由於官船免稅,還有優先通過權,因此但凡有官員北上南下,運河上都有商船會奉上銀子請官員坐自己的船。
官員如果同意,船頭上打出官員的牌號儀仗,好處就不必細了。
-----
還有,彈劾崔呈秀的奏章一封接著一封。
事情還要從頭起。
明代鹽業,幾經改製,現在實行的是綱鹽法。
拋開舊引新引的因素不,本質就是兩淮鹽商承包了鹽引,然後銷售到指定地點。
但是,問題來了,官鹽是要收稅的,而且是劃定銷售區域的。
比如淮鹽就是指定在南直隸江北湖廣等地銷售。
這就不劃算了。
如果走私,既節省了稅銀,又不受區域限製,何樂而不為呢!
結果,私鹽泛濫。
很嚴重。
以產量來講。
淮北以煎鹽為主,盤鐵(大鐵鍋,直徑一丈多)數量約196個,每個每日夜煎鹽600斤,總計每年約416070000斤。
灶鍋,一日夜60斤,灶戶908,總計每年約0105800斤。
淮南鹽池,一人一日00斤,一年可曬10日,灶丁178人,每年總計約417168000斤。
總計超過10億斤!
這還是在冊的數量,黑窩點不在其內。
當然灶戶也有逃亡,就按照10億斤算。
而兩淮額定鹽引幾經改製,萬曆時每引570斤,705萬引,大約4億斤。
後來遼餉又每引加15斤鹽,多收01兩,不過這點數量是毛毛雨。
在整個大明來,每年鹽引定額大約在5-6億斤。
但是大明有15億人,即使每人每年消費10斤,也得15億斤。
之間的差距就是私鹽。
甚至,由於官鹽私鹽價格差距太大,很多官鹽銷售點幹脆也以私鹽充官鹽,許多鹽商也兼職私鹽販子。
價格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兩淮本地,官鹽價格百斤5錢,私鹽價格百斤不到錢。
湖廣,官鹽價格百斤1兩,最貴的時候,能到6兩,而私鹽百斤才幾錢銀子。
福建,交通困難運費激增,官鹽價格百斤最貴能到0兩,私鹽價格百斤也僅僅幾錢。
惡性循環,官鹽愈貴愈賣不動。
而且還有個副作用,鹽引積壓了。
就是,有鹽引,官府沒鹽給了——鹽都拿去走私了。
而私鹽的利益大頭在誰手裏,不言而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