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周圍,荒郊野嶺,除了這家店連個像樣的人家都沒有。
“孟爺,咱們就在這裏用餐。”領頭的畢恭畢敬:“凡是來蕩口的,到了飯點,都在這裏吃飯。不瞞您說,這也是我們家三爺的店。”
孟紹原立刻明白,這大概和當年梁山好漢的山下酒店一樣,是用來監視過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個老特務的,一定會發現這點,更加小心謹慎,絕對不會暴露的。
否則,現在這些人就不會對自己那麽客氣了。
一進飯店,一桌飯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櫃的也是懶洋洋的,衝著進來的人點了點頭,就算是打過招呼了。
“請!“
領頭的一揮手,請幾個人坐了下來:“三爺說了,窮鄉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爺在無錫城裏,大擺酒宴三天三夜,來給孟爺賠罪!”
“好,好。”
孟紹原隨口敷衍著。
一會還有事,所以隻有飯菜,沒有酒。
孟紹原吃了幾口菜,忽然問道:“朋友,貴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蠻怪的。
其實這個米子朗,孟紹原認識。
那天,他被綁到船上,薛三槍讓手下出去的時候,離薛三槍最近,但卻第一個出去的,就是他!
孟紹原慢吞吞的說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婦過的挺開心啊。”
米子朗一驚:“你,你怎麽知道的?”
他是薛三槍的親信,所以薛三槍特別給他娶了一個媳婦,平時裏單獨有一艘船當成自己的家。
問題是,這個姓孟的怎麽會知道啊?
這還不容易?
孟紹原覺得心裏好笑。
你看看你身邊的人,一個個穿的肮裏肮髒,邋裏邋遢,渾身油汙,一身的魚腥氣。
隻有你,穿的幹幹淨淨的,就連袖口那塊補丁,也明顯是剛補上去的。
還有你的指甲。
水上討生活的,個人衛生細節從不在乎,經常要殺魚,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說,而且指甲縫裏藏汙納後。
可再看看你,指甲剛剛修過,縫隙裏一點肮髒東西都沒有。
說明你是個很注重個人衛生的人。
當土匪,風裏來雨裏去,刀頭舔血,誰會在乎這些?
衣服破了,還會細心補好?
說身邊沒個女人誰信啊?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側上部有個紅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來的……
這種印子,非要兩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裏會想到這些。
孟紹原神神秘秘一笑:“我會看相,而且特別的準。”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無懷疑:“孟爺,得麻煩請您看看我的運勢怎麽樣?”
孟紹原裝模作樣,上下看了好大一會,這才緩緩說道:“米兄,你這麵相,雖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後必然是大富大貴,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聽的喜不自勝。
孟紹原有句話還沒有告訴他:
愛幹淨,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別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槍一說離開,你第一個就開溜,那說明你膽怯,不想惹事。
這樣性格的人,其實並不適合當土匪。
孟紹原很好奇他是怎麽當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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