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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章 可憐的小女孩(1/3)

作者:雁風字數:6898更新時間:2018-10-12 04:24:43

    “子孫有過、祖宗難平,三跪謝罪,亡魂安寧”

    我望著這團黑霧,淡淡說了一句,這黑霧應該是豪俊叔的祖宗,正回家享用“供奉”,卻被小臨惹怒,才惱怒附身在小臨身上。

    好一會,黑氣才淡淡消散,離開了大廳。

    緊接著,我一掌拍在小臨的額頭上,幫助他點燃頭頂的一盞陽魂燈,不一會,小臨清醒過來,眨著小眼睛,望著四周,三嬸子哭泣著,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孩子,哭得梨花帶雨。

    大軍叔連忙跑過來,“小路,看不出來啊?你還懂得這些?”

    我撒謊回答道,“我的邱叔,不是觀主嗎?當年跟隨他,學了一點雞毛蒜皮的本事,剛好用上!”

    這時候,豪俊叔也走過來,對我大恩言謝,我問道,“豪俊叔,你們家裏是怎麽回事?”

    豪俊叔歎氣說道,“今天,是我曾祖父的祭日,我們在家燒香祭祖,沒有想到,小臨這個兔崽子,趁你三嬸出去的縫隙,把燒紙錢的火盤踢倒了,裏邊燒的東西,燒到了神台布,差點引發火災……”

    給祖宗過祭日,發生火盤翻倒蓋地,寓意是人死不得翻身,怪不得祖宗會跑出來了。

    我說道,“讓小臨跪在神台前,行一個三跪九叩的禮,香火持續一晚,明天就沒事了!”

    “香火,一個晚上都不能停?”豪俊叔疑惑問道。

    “正是,所以今天夜裏,你們夫婦倆,要輪流在這蹲守。”我說道,接著從口袋,掏出一張黃符,用手指沾了沾朱砂,命氣滲出,手指為筆,簡單畫了一個符,捏成三角形狀,“這個平安符,給小臨帶上,不能摘下,不能遇水,過了七天,才可以摘下來。”

    鬼神之說,可信可不信,很多的靈異,就在這一字之差上。

    有些規矩,可以不守,但是不能違背。

    比如家裏正在祭祀拜祖,吃飯的時候,千萬不要將一對筷子,倒插在米飯碗中,無意形成蠟燭插香爐,否則祖宗沒走,會以為旁邊的也是供奉,惹出是非。

    此外,還有一個規矩,就是用火盤燒完冥錢、紙寶後,火盤裏的灰燼,不能用冷水澆滅。

    “水浸紅灰,供奉成毀”

    意思是你燒給祖宗的東西,祖宗不會收到,亡魂等一年半載,就是要得到供奉香火,一旦沒有東西獲得,祖宗發難,子孫後代會遭遇災禍。

    離開豪俊叔家,我和大軍叔繼續回去吃飯,聽到我有些道行,小虎一個勁在那問東問西。

    吃過晚飯,我借大軍叔一輛電車,去了一趟外邊的鎮子,一去一回,回到村子的時候,已經十點了。

    告別了大軍叔,我扛起買回來的香燭、冥錢、紙寶……用手電筒照光,一個人向著爺爺的墓走去。

    這些年,每逢清明掃墓,大軍叔都會去擺祭品,燒香祭拜。

    沒有多久,我已經到達爺爺的墓前,天地陰沉,手電筒照了照,爺爺的墳墓,張了不少雜草。

    當年爺爺去世的時候,我還小,沒錢買石碑,靠著村裏人幫忙,才安葬的爺爺,所以墳頭無碑,將東西一一擺在地上,點了香燭,擺上茶酒杯,以及一隻燒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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